原地炸裂!”山东一男子与一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女子怀孕7个月,男子按耐不住仍约女子开房。可万万没想到,俩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女子突感不适,最终女子因羊水栓塞所致呼吸衰竭而死亡。女子丈夫得知此事后,将男子和旅馆老板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0万。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一个平静的清晨,东平县人民医院的急诊室外突然变得异常喧嚣。一名孕妇被两个慌乱的男子抬进了抢救室,医护人员快速集结,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这条年轻的生命。死亡诊断书上赫然写着:"因羊水栓塞导致呼吸衰竭死亡"。这位年仅32岁的孕妇,就这样在孕期七个月时戛然离世。 送她来医院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本村有名的闲散人员贺昌平,另一个是他的好友樊磊。当医生宣布抢救无效时,贺昌平瘫坐在医院的走廊里,脸色惨白。这个常年混迹于村里的男人,第一次感受到了真正的恐惧。他万万没想到,一次普通的幽会竟会酿成如此悲剧。 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村子。正在外地跑长途的刘新川接到电话,听说妻子黄茹去世的消息,第一反应是不相信。等他火速赶回村里,看到停放在家中的遗体时,眼前一黑,差点昏倒。然而,更让他崩溃的是随后得知的真相:妻子不是因为普通的孕期意外去世,而是在和村里的贺昌平偷情时出事的。 这个残酷的真相,让刘新川陷入了暴怒。他这才发现,自己戴了整整四五年的绿帽子。结婚八年的妻子,在第四年就和贺昌平勾搭在了一起。两人一直保持着地下情,经常在镇上的旅馆幽会。而这家旅馆的老板赵东,更是成了他们苟且的帮凶,从不查验身份证,让这对奸夫淫妇方便进出。 事情发生在一个看似普通的日子。刘新川因为跑长途要离家四五天,这个消息不经意间被黄茹透露给了贺昌平。贺昌平见时机难得,立即约黄茹出来吃火锅。虽然黄茹已经怀孕七个月,行动不便,但经不住贺昌平的软磨硬泡,还是答应了赴约。 就在这次幽会中,两人像往常一样来到了熟悉的旅馆。赵东依旧没有要求登记,直接把8201房间的钥匙交给了他们。谁能想到,这竟成了黄茹生命的最后一站。当她在房间里突然感到不适时,贺昌平没有立即打120,而是先叫来了朋友樊磊商量对策,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这起悲剧不仅摧毁了一个家庭,也在当地掀起了轩然大波。村里人这才明白,平日里那些关于贺昌平和黄茹的闲言碎语竟然是真的。而刘新川,这个在村里一向老实本分的男人,不仅失去了结发妻子,还背负了莫大的耻辱。他拒绝为妻子操办丧事,转而把贺昌平和赵东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这场发生在山东小县城的伦理悲剧,不仅暴露了人性的阴暗面,也引发了人们对道德底线的深思。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在欲望和背叛中轰然倒塌。 当这起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更多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事发当天,贺昌平得知刘新川要外出跑长途的消息后,立即行动起来。他先是在镇上的火锅店约见了黄茹,席间不断劝说她放松警惕。尽管黄茹因为怀孕七个月而显得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被说动了。 这对地下情人选择的仍是老地方——他们经常光顾的那家小旅馆。老板赵东看到是熟客,像往常一样把8201房间的钥匙递了过去,连身份证都懒得登记。这种失职行为,在此后的法庭审理中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争议焦点。 案件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村民们私下议论纷纷,有人同情刘新川一家遭此变故,也有人感叹黄茹为何要在孕期铤而走险。更令人唏嘘的是,这个家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这场悲剧将给他们幼小的心灵蒙上永远的阴影。 在法庭上,各方当事人的对质更是充满戏剧性。贺昌平的辩解是双方你情我愿,强调自己在发现黄茹不适后采取了救助行动。赵东则声称自己只是一个旅馆老板,不该为顾客的私事承担责任。而作为原告的刘新川,要求两名被告赔偿50万元损失。 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作出了判决。考虑到黄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特别是在孕期七个月仍参与这种危险行为,法院认定其承担70%的过错责任。贺昌平因为在事发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被判承担27%的责任,需赔偿13.5万元。旅馆老板赵东因违反旅馆业管理规定,被判承担3%的责任,需赔偿1.5万元。 这个判决结果在当地引发了热议。有人认为对贺昌平的处罚过轻,有人则说这个结果符合法理。但无可否认的是,这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值得社会深思:婚姻中的忠诚与责任、个人行为的边界、以及相关行业监管的重要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对旅馆业管理的关注。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旅馆接待住客必须查验并登记身份证件。赵东的失职行为虽然与事件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这种违规经营方式无疑助长了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这场始于背德,终于悲剧的故事,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它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严重挑战。法律的判决固然有其公平性,但人性的善恶、道德的是非,却需要每个人去深入思考。
河南焦作,男子与怀孕8个月的女子相识,他不但没嫌弃女子挺个大肚子,还花11万彩礼
【45评论】【23点赞】
用户10xxx48
故事不对,是女的去世,孩子留住了。孩子长大了发文我们才知道这事。
王海风 回复 07-11 01:44
的背后还隐藏了以后惊天的秘密……用来孩子的是个万亿富豪……嗯,编不下去了,你们来拍吧
用户10xxx48 回复 07-11 08:26
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讲
流道定位开关
奸夫太恶毒了,反正这比不是自己的不用珍惜,就往死里搞,就把这比干死了[抠鼻]
3N22 回复 07-11 17:44
[滑稽笑][滑稽笑]
3N22 回复 07-11 17:44
[捂脸哭]
小枕头
怀孕7个月去偷情,这个女的真的是一点底线都没有。说的难听一点活该。这个男人的也是没有底线明知女的怀孕7个月还要上。真的生活中碰到那种没有底线的人远离这样的人。
鲤鱼半夜来上滩 回复 07-11 17:44
自己老公一直忍着,而她竟然为了情夫甘冒风险,快乐死了。
水清木秀 回复 07-11 17:04
两个傻b 哎
人间不值得
不追究刑事责任,人死了?
平头歌 回复 07-11 11:11
为什么要追,正好奖励其消灭了一个垃圾桶
张方志 回复 07-11 14:30
真的是意外?贺把人不当人,女人同意了你把他朝死里搞。是你家的女人,你会这样说。
用户10xxx94
这女的太骚了
用户17xxx20
是时候恢复偷情罪浸猪笼了
随遇而安晴朗
这种女人老天都要收她,弄死了不冤。
望闻问切
邪淫有十恶事。何等十。常为其夫伺捕楚毒。室家不和善法消竭。不善法增。危败躯身。不检其妻。不守财贿。常为人疑。宗亲不信。种业如是。门不贞洁。身坏命终生地狱中。设得为女非独一主。设得为男驰骋邪淫。自失其妻。—《佛说出家缘经》
卢泯
所以古代万恶淫为首是有道理的,应该从重处理当事人。
过客
不知道为什么取消了流氓罪
用户12xxx68
这个审判太扯淡了!
无问你我
都出轨4-5年了,这孩子估计也不是他老公的
用户16xxx25
死人了应该刑事案件,该判几年才对,为啥赔一点款就没事了
用户17xxx67
七个月了
刺客
这是杀人好不好,做的时候至死
昭君
以后不骂短剧编导了 [捂脸哭]
浔阳舰
老板有什么错,又不是卖淫嫖娼,男女偷情法律都管不了,你让店主管?
轮回中修行的浪子 回复 07-11 00:23
有背锅的,事情就容易不了了之了,
用户16xxx21
这判决不对吧,偷情男明知道对方已怀孕7个月,仍劝导女方进行高危行为,忽视危害。更是由于两人的实际行为导致严重后果,在伦理上也造成恶劣影响,应负同等以上责任,重判树立典型也不为过
放松心情
不够当初娶媳妇的费用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
孩子是谁的?
大时代
旅馆就1.5万,约她去玩的男人就赔3.5万,如果在我们这,至少赔个七八十万,法律判了没用,家属会闹。是男的把她捅破的,捅死的,男的责任就这么小吗
云淡风轻
不懂就问:这算不算过失至人死亡?这判决是不是太轻了?
武哥
娱乐至死,不亏
一锤定音
打蚊子用了重炮,
用户10xxx49
法律除了公平正义,还有倡导规范行为。
万年之垂
一对不知天高地厚的狗男女。除一时快乐。
东风吹梦
一尸两命,悲剧
高兴
婚内出轨都要入刑
知了
老天都看不下去了!
文渊
法院判决不公,男方主动邀请女方鬼混而致女方死亡,男方明知女方怀孕7个月,不顾女性安全主动邀约,应付主要责任才对(70%)。且死亡是男方性兴奋重压女性造成羊水栓塞的。女方一条命没有了,还要承担70%责任,该法院不尊事实,若网上报到属实,该法院严重不公,不平,领导和法官应当撤职!
用户14xxx46
这说明了大多数奸夫都是自私的人渣、为发泄一己私欲、不顾别人的生命安全、请已婚妇女远离自私的人渣(奸夫)
大林
两条命,要求赔偿50万?小编家人吗?离谱,编都编不好!
春雨
刺激了
宁静
应该50%责任吧?
jelson
死得其所。[点赞][呲牙笑],建议她丈夫不停上树,争取多点。
用户10xxx95
宁在胯下死!做鬼有风骚!
xxiatian
八几年末,KCC建筑公司老总与情人约会,突发心梗,也是没及时送医,而是找人商量,最后送去人都凉了。
江湖
死有余辜。
永不言弃
应该连尸体都要判给他处理
Liao
死的活该,孩子无辜,丈夫受害,奸夫判轻
裹叶虫
死无对证,怎么证明奸夫未用强呢?
极乐鸟
先没收凶器,再判刑。
小鱼儿
胡说八道
云和风
太猛烈了,一下干废了
用户10xxx80
硬捅至死,一尸两命,
笑对人生
并且是两条生命,这样一个判决有点怀疑。
和谐社会
女的是该死,情夫应该严惩
世外桃源
两人活该
笑对人生
没有笫一时间叫120抢救,还叫人商量,延误抢救时间致死,才是第一责任人吧?
冬日阳光
這樣的判決不公平,應判為4:4:2,奸夫淫婦各40%,旅店老闆20%才公平
用户15xxx51
刺激
C文敗蘱
把人搞死了,这应该算误杀[doge]
A紫气东来
两条人命,赔少了
一路平安
应认定过失致人死亡
用户10xxx14
应该是河南人吧
随心豪情
法院的判决还是有很大问题的,奸夫淫妇都是成年人就应同等责任,但事件由奸夫发起,应当负主要责任。
用户16xxx13
这种事应该全村都知道,就他老公不知道了,在山东农村这种事瞒不住的,人口太密集了。我们村妇女主任跟谁谁,上谁的车都知道
菩提树
这个判决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
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
奸夫淫妇应该重判才对,这样的判决只会助长不正之风!!
年少轻狂
作为东平人,我是真没听过这个事儿。
用户10xxx88
偷情不要命
2101
为了一时痛快被烧成渣了好自虐,好猎奇[哭笑不得]
相信梦想
婚姻的忠诚太重要了!
爱来无油
确定是东平县?
寄情山水
起码是5:5责任比例
仰望星空
这女人,被阎王收走了
蓝天
别人的媳妇不心疼啊
化石成鹏
编的离谱
大棒糖
这个偷情的男人,可以枪毙了!
泡泡
秀儿啊
进无止境
她丈夫其实非常幸运了,这种贱女人死了岂不是及时止损,有什么好悲痛的,也免得未出世的孩子,因为有这样一个不要脸的妈而耻辱一生。
20201230
[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哈哈笑]
春夏秋冬
现在这种事太多了。应该设立通奸罪了。
用户16xxx79
婚内出轨应该增加一条刑法,即破坏家庭罪,适用范围为全国性任一家庭,不能简单的净身出户了结这类犯罪行为。
痕迹
旅店老板登记不登记有什么用?人家都认识,知道是情侣开房你总不能不让住吧!再说两个人去开房又不看结婚证的,用身份证就可以!
平安是福
不作不死
憎我亦无妨
15万能买两条命?确实判轻了
曾经不堪回首
怎么可能一个女的怀孕七个月还可以做性生活吗?
广东茂名海旋渔具
判得太轻应各加10万!
太子辉
家庭好不好得看男女守不守男德妇道,有没有给孩子做榜样的思想!
失魂落魄
老板最无辜
浏览册
唉!
天马行空
这种女人不值得同情,怀孕7个月还敢干,如果是她老公,我相信怀孕3月就不让碰了。
樟田人
真正的快乐死了!
山哥
用力过猛![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用户18xxx55
希望是个故事,否则这法官太恐怖了。旅馆老板违法与此事无关,不应参与赔偿,由公安机关处理。
用户14xxx08
不知道胎儿是哪个男的🤔
江南风
自古奸夫淫妇没有好下场!
用户45xxx35
法官判罚有问题。怎么不认为是这个男的过失杀人呢?
kaiokok
这女人贱死了
不破。
这女人的所作所为,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元氏天遵
这法院判的有点怪了,奸夫只判了不到百分之三十的责任。怎么不判丈夫这么时间不知情罪啊?
天亮了
已经在一起四五年了,孩子也不一定是谁的
涛声依旧
恢复通奸罪 这事就少了
用户10xxx55
自作孽不可活
陈思汉
一步进宫无法避免。
木子
这就是出轨的代价!
老谢
死不足惜
有朋自远方来 虽远必诛
什么栓?什么塞?扯什么呢?通俗的说法就是“被干死了”,应当追究奸夫过失致人死亡刑事责任,奇葩的是奸夫竟然没事,只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犯罪成本如此之低,难怪偷情的人越来越多。
庄生蝴蝶
这次必须支持法院!咎由自取,死者主要责任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