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狠人了!”7月9日报道,江苏一男子再婚后,因为和儿子感情深,所以向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频繁转账,累计高达300万元,其中包含36.8万元车款,79万元房款和83万元大额转账,男子再次离婚后,现任妻子将男子起诉至法庭,要求返还140万余元,法院判了!
“儿子,爸爸虽然再婚了,但对你的爱一分都不会少,有啥需要尽管跟爸爸说。”江苏男子孙某(化名)或许未曾料到,这句饱含父爱的承诺,会在日后掀起一场惊涛骇浪般的家庭财产风波。
原来孙某与前妻离婚后,与李某步入了第二段婚姻,本应开启新的生活篇章,可孙某对前妻所生的成年儿子小孙的牵挂从未减少。
在这段再婚的 4 年半时光里,孙某频繁地向小孙转账,转账次数多到数都数不过来,金额累计竟高达 300 万元,而这些转账里,大部分是一万元以下的小额款项可能是给儿子的零花钱、生活补贴之类;
然而其中还夹杂着购车款 36.8 万元,那是为了助力儿子出行方便;购房款 79 万元想帮儿子在社会上立足有个安稳住所;甚至还有一笔 83 万元的大额转账用途或许是支持儿子创业或是应对其他重大事务。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直到孙某与李某的婚姻走向尽头,离婚后李某在整理财务状况时,偶然发现了这些密密麻麻的转账记录,刹那间,愤怒、委屈等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李某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犯。
毕竟在婚姻存续期间,这些钱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怎能擅自处置?于是李某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孙某和小孙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返还 140 万余元,也就是这些转账金额的一半。
后来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仔细审查了各项证据和事实,最终认定那三笔大额转账,即购车款、购房款以及那笔 83 万元的转账,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
而孙某在未与李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如此大额的转账,该行为应被判定为无效,李某有权要求返还相应财产。
不过好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孙某和小孙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故意,而且从人伦常情的角度出发,父母资助成年子女的行为,在社会上十分常见,这和那些违反公序良俗的不法赠与有着本质区别。
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小孙无需承担返还财产的民事责任,而孙某则需返还三笔大额转账金额的一半,也就是 100 万元。
此案件一经报道,便在网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有的网友力挺孙某,认为他作为父亲,帮儿子买车买房,是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是一种担当的体现,觉得李某有些过于小气,既然选择了再婚,就应该理解和接受孙某对儿子的关爱。
但更多的网友则是站在李某这边,纷纷表示,孙某背着妻子转走 300 万,换做是谁都会感到愤怒,夫妻共同财产不是某一方可以随意支配的提款机。
这件事说白了,不仅是简单的财产纠纷,它深刻反映出再婚家庭在财产处理方面的复杂性。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日常生活所需的小额财产处分,一方或许可以自行决定,但涉及到像购车、购房这样的大额支出,理应夫妻共同商量决定。
而且再婚家庭由于涉及前一段婚姻的子女,财产问题更是需要夫妻双方坦诚沟通、相互尊重。
倘若孙某在转账之前能够与李某好好商量,或者李某能够多一些理解,或许这场对簿公堂的局面就可以避免。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是觉得孙某的父爱无可厚非,还是认为李某维护自身权益做得对?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报道于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