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赤城,一男子到银行取款49900元。但由于柜员失误,将取款操作成了存款,并且

亲姐姐的宿舍 2025-07-09 21:18:03

河北赤城,一男子到银行取款49900元。但由于柜员失误,将取款操作成了存款,并且还向男子支付了49900元。这样一来,银行便出现了99800元的错账。 银行工作人员清点发现短款后,赶紧给男子打去电话,当晚就派人前往男子家中要钱。 对此,男子表示,还钱可以,不过由于银行的行为给他造成了精神、名誉损失,银行必须予以赔偿,还要登报道歉。 对此,法院这样判了!(信源:河北省赤城县人民法院) 事发当日下午,冀先生拿着自己的借记卡,到当地一家银行网点取现金49900元。 负责办理业务的柜员小郝忙中出错,把取款弄成了存款,不但给了冀先生49900元现金,还往他卡里存了相同数额的钱。 这一下就意味着网点直接亏损了99800元。 当天下午5点10分左右,冀先生分两笔从银行卡中转出了5000元,账户里还剩下94953.22元。 傍晚6点05分,小郝盘点现金时发现了这笔错款,就赶紧联系上冀先生。 冀先生称自己在家中,答应第二天到银行处理。 但银行这边不放心,当天晚上,工作人员和通过熟人联系上的黄某、村干部郭某一起赶到冀先生家,想要把钱要回来,却没见到冀先生本人。 电话里,冀先生依旧表示第二天去网点处理,可之后就没了下文。 为减少损失,银行当天就把冀先生的账户冻结了4、5天。 之后,又通过后台操作,把冻结期限延长到一年。 银行多次打电话联系冀先生协商解决此事,却始终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银行只得将冀先生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返还不当得利99800元。 对于此事,冀先生有自己的说法: 冀先生称,银行操作失误致使卡里多钱,自己起初并不知情,原本是愿意归还的。 但是银行带来的黄某、郭某都有案底,像黑社会一样,他们上门把母亲吓到了,母亲因此责骂他,并且不再管他了。 他第二天身体不舒服去北京看病一周,回来后银行联系过他、警方也调解过,他也到银行闹过,现在没人管他治病,生活很困难。 冀先生提出,钱可以还,但银行要赔偿名誉、精神损失,承担住院及后续治疗费,解决低保问题,还要登报道歉。 在这些事情没处理好之前,钱不能动! 法院经对案件相关证据综合调查后认定,因柜员误操作为现金存款49900元,同时支付给冀先生现金49900元,造成银行网点亏款99800元,这一情况属实。 依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在本案中,该银行网点因柜员操作失误,在冀先生取走49900元现金的情况下,误将该笔款项作存款处理,导致冀先生账户中多出99800元。 这笔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冀先生依法应当返还。 所以,法院对银行方要求冀先生归还99800元不当得利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至于冀先生提出银行给他造成名誉损失、精神损失,要求银行支付刚住院的医疗费用和后期的治疗费用,解决低保的事,并要求银行登报道歉。 《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然而,冀先生既未提出反诉,也未提供证据加以证实,所以院方对此不作审查。 有人说,银行这样是不是太强势了,明明是自己的责任,最后给别人造成麻烦不说,还一点都不知错。 确实,这件事确实是银行先出错,柜员操作失误才引发后面这些麻烦,银行肯定得承认这个错,不能觉得自己毫无问题。 当然,按照规矩,多出来的钱也确实应该返还。 但银行也不能只想着还钱,更要好好考虑自己的错误给对方带来的麻烦。 思考一下如何弥补自己失误造成的影响,好好跟对方商量,让人感受到你有最起码的认错态度,从而心甘情愿地把钱还回来。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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