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58岁醉汉看小区门口有卖西瓜的,便上前挑选,期间反复拍打西瓜,摊主见状提醒他轻点拍,醉汉一听,觉得被摊主瞧不起了,他把瓜砸在地上,还给了前来劝阻的姐夫一拳,最后干脆坐在西瓜车上,把一车瓜全砸了。民警来后,醉汉一句话直接让事态升级。网友:真刑! 红星新闻报道,6月30号晚上,一小区门口,西瓜摊主老虞擦着汗,正给顾客挑瓜。 可他挑着挑着,抬眼就看见个光膀子的男人正用力拍打摊上的西瓜,拍的直响。 老虞作为摊主,自然是有些不乐意,他生怕这人把瓜拍裂了。 "师傅,您轻点拍,瓜容易坏。"老虞赔着笑脸提醒。 谁知,这句提醒在58岁的醉汉曹某某耳朵里听着,却变了味儿。 曹某某这火气噌地就被点燃了,他觉得摊主对他说这话,就是看不起他! 曹某某瞪圆眼睛,抱起个十几斤的西瓜就往地上砸,说我花钱买瓜,还轮不到你教我! 只见他手起“瓜”落,一个红瓤黑籽的瓜肉瞬间在地上炸开,溅了旁边人一身汁水。 曹某某的姐夫见状连忙冲上来拉人,劝了句:别砸了,有话好好说。 可曹某某已经六亲不认了,他抡起拳头就往小舅子脸上砸去,小舅子鼻血当场流下来。 围观群众七手八脚要拦,可这曹某某像疯了似的,谁靠近就推搡谁。 拉扯间,曹某某脚下一滑摔在地上,这一摔,摔得他火气更大了。 他爬起来直接窜上装满西瓜的货车,往货箱上一坐,接下来10分钟,曹某某先是双手抱瓜往地上砸,后来觉得不过瘾,竟甩开脚连踹带蹬。 西瓜像被爆破的山石般滚落,有的撞在货车轮毂上碎成渣,有的砸在水泥地上迸出汁。 千余斤西瓜在几分钟功夫里,全成了满地流淌的红汤,任谁拦都拦不住。 老虞见这景象,心疼坏了,他这得损失多少钱啊!这曹某某怎么能这样糟蹋他的西瓜? 有群众举着手机录像,镜头里曹某某边砸边破口大骂,那样子看着十分不好惹。 还好期间有人报了警,可没想到,警察来后曹某某不仅不收敛,还做出了更惊人的举动。 民警来时,曹某某正踩着最后半个西瓜发癫。民警上前要带他走,这醉汉张嘴就是一顿挑衅,说你们算老几?我今天就要砸个痛快! 3名民警见状果断出手,反剪双臂把人架走了。 有人说,影响恶劣,喝点酒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必须赔西瓜主一切损失,并严惩。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曹某某的行为?他又将面临怎样的惩罚?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曹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千余斤西瓜被他砸毁,摊主损失巨大,属于“情节严重”。根据司法解释,损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本案中西瓜价值可能已经超出此标准。 曹某某不仅当街砸瓜,还殴打他人、辱骂民警,导致围观群众聚集、交通受阻,严重破坏了小区门口的公共秩序。 曹某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发的后果,仍借酒劲故意为之,属于“任意”损毁财物,而非过失。 由此来看,曹某某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曹某某在民警到场后,拒绝传唤并辱骂民警,属于“阻碍执行职务”。 如果仅有辱骂行为,可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但若伴随推搡、威胁等暴力手段,则可能升级为刑事犯罪。 本案中,曹某某虽未直接攻击民警,但其激烈反抗和挑衅言论已构成“情节严重”。 曹某某此前有砸瓜、伤人行为,再阻碍执法,主观恶性深,可能被认定为“暴力阻碍执行职务”。 曹某某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如果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曹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此外,曹某某还需赔偿摊主老虞的西瓜损失、姐夫的医疗费用,以及因阻碍执法可能产生的行政处罚。 一句“轻拍西瓜”的提醒,本是小事一桩,却因醉汉的暴戾演变成更严重的案件。 这场闹剧提醒我们:控制情绪,尊重他人,否则等待你的,就是法律的制裁。 对于曹某某的行为,你怎么看? 信源:红星新闻 2025-7-2
四川自贡,58岁醉汉看小区门口有卖西瓜的,便上前挑选,期间反复拍打西瓜,摊主见状
茂彦学法
2025-07-09 15: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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