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懂法的!”江苏海门,一女子婚后发现丈夫没有性生活能力,认为自己感情受到欺骗,于是起诉到法院,不是要求离婚,而是主张撤销自己和丈夫的婚姻,这又是为何?
黄某和陈某曾经就读于同一所高校,之后两人在考上大学之后,除了后来的几次同学聚会,基本上没有其他的联系,只是保留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两人估计怎么都想不到自己会和对方再有什么瓜葛,可是缘分是多么奇妙,黄某在到了结婚的年龄以后,一直没有灵魂伴侣,所以就被家人介绍了相亲。 刚一见面就觉得对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而陈某率先叫出了黄某的名字,这才把学生时代的记忆给勾了出来。两个人相视一笑,感叹这个世界“真小”,同时又觉得这是命运的安排,黄某在高中时期没有和陈某有太近的关系,也谈不上了解。 不过这次相亲,让她觉得陈某的性格很好,两人第一次这样坐下畅谈,陈某也对黄某非常满意。旧相识加上这样的缘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黄某也对陈某是愈发喜欢,并且变的主动起来,而陈某对于黄某的主动反而感觉有些惶恐,给黄某一种“不想发展太快”的感觉。黄某并没有因此烦恼,反而还觉得陈某非常有原则,且讲究,她心想慢慢发展也挺好。 因为陈某的性格温和,两个人从未因为任何琐事闹过情绪,感情平稳发展的情况下,婚礼也提上了日程。二人在双方家庭的见证下完婚,正式结为夫妻,可是婚后陈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辞和黄某行夫妻之事。
这让黄某百思不得其解,恋爱时她一直认为陈某是一个传统的人,所以尊重他的想法,可如今两人已经结为夫妻,为何陈某还是百般推脱,难不成陈某并不爱自己嘛? 直到后来,黄某在家里打扫卫生时发现了关于丈夫陈某的就医记录,这才知道原来陈某有“性功能障碍”,而且是很早以前就诊断出来的结果,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但是黄某觉得收到了深深的欺骗,她没有找到陈某直接对峙,也没有当一个“愣头青”立刻选择和对方离婚,而是找到律所询问将自己的遭遇说出希望得到专业的法律指导。 律师给了黄某专业的建议,如果选择离婚,表明黄某自己已经承认了婚姻的合法性,离婚之后再婚就属于二婚了,最好收集证据上诉请求撤销婚姻。收到专业指导的黄某,在收集体检证据,就医记录等以后上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知情权是配偶的基本权利,性功能障碍不仅会影响到夫妻的生活质量,而且会影响到对方的生育意愿,陈某在婚前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并未选择告知黄某,隐瞒自己身体缺陷,违了婚姻法婚姻自愿和诚信基本原则,构成了系统性欺骗,影响了婚姻关系的建立,同意黄某撤销婚姻的诉求。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并非 “性功能障碍是否可接受”,而是 “隐瞒行为是否应被法律否定”。法院的判决既维护了受欺诈方的合法权益,也重申了 “诚信是婚姻基石” 的法律与伦理准则。
夜幕*猫咪*忧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知情权是配偶的基本权利。那婚检报告怎么不提这个知情权了呢?不是针对这个事,是由此引发的想法。好奇怪啊
用户18xxx35
确实,像爱之病属于传染病,为何不按传染病防治法实行。
爱你不是两三遍
我都让你们整的,不会了哈
鲤鱼半夜来上滩
幸亏还没有开封,不知哪位小子有幸捡漏,不用彩礼,不用车房齐全,直接接盘,无缝衔接?
陈雨宁
傻啊,这样可以理直气壮的在外面胡搞,温柔体贴自知理亏的老公,你想怎么pua就怎么pua,还可以把外面男的领回来,让他拿摄像机录下来[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