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十四岁的姐姐将救助款让给十一岁的妹妹上学。妹妹哭了,父亲心酸,姐姐淡定。这样的例子在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并不鲜见。贫困家庭的哥哥与姐姐总会将上学的机会让给弟弟与妹妹。因为,他们可以帮家里干活补贴家用。如果,他们上学而弟弟妹妹都太小无法帮家里干活,那么既要养活弟弟妹妹又要供应哥哥姐姐上学,势必会增加家里的负担,甚至难以维持生计。 这个十四岁的姐姐名叫杨永香,她的十一岁的妹妹名叫杨永贵。父亲没有能力让姐妹俩同时上学。他们得到的救助款也只能让姐妹俩中的一人上学。姐姐虽然也非常想上学,但她还是把机会让给了妹妹。姐妹俩都很懂事。妹妹哭了,父亲心酸不已,杨永香扭过头不敢看父亲与妹妹,努力表现出淡定的表情。这一幕发生在1991年的商城县琉璃河村。
女子抱着出生不久的孩子回娘家,一边敲门一边道歉:“爸爸,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就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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