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观尽毁!”上海,67岁丈夫出轨50岁闺蜜,还多次给其转账,总计高达86000元!六旬妻子一气之下果断离婚,怒告前夫和闺蜜,要求偿还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最后的判决亮了。网友:“老年人也要防闺蜜啊!” 据半岛晨报7月3日报道:事情发生在上海,一位六十多岁的胥女士,和丈夫风风雨雨走过三十多年,谁能想到临老了,生活给了她沉重一击。 她发现,自己信任了几十年的丈夫,竟然和她五十岁的“好闺蜜”陈女士有了不该有的关系。 这还不是最糟的,翻看账单时,胥女士的心更凉了。丈夫竟然背着她,陆陆续续给这位“闺蜜”转钱,加起来竟然有八万六千块! 这日子没法过了,胥女士果断离了婚。可这事儿在她心里始终过不去,多年的夫妻情分,加上被最信任的两个人背叛,这口气实在咽不下。 更现实的是,那些转出去的钱,是他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是她也有份的血汗钱。凭什么就这样白白便宜了破坏她家庭的人? 于是,她拿起法律武器,把前夫和那位曾经的闺蜜陈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替自己做主,拿回转账金额里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 法官审理后认为,沈先生转给陈女士的钱,是属于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而沈先生自己偷偷摸摸地把这么多钱送给婚外情人,这种行为首先就违背了社会公德。 更关键的是,它实实在在地侵害了胥女士作为妻子对这共同财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所以,法院认定,沈先生对陈女士的这笔赠与是无效的!法院完全支持了胥女士的诉求,判令陈女士必须归还四万三千元给胥女士。 这个判决结果传出来,网上很多人都在议论。不少人觉得胥女士做得对,佩服她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到了这个年纪还能这么勇敢。 有人感慨,所谓“闺蜜”做出这种事,真是双重背叛,伤口上撒盐。 说到底,胥女士追回的这四万三千元,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这是法律对婚姻中忠诚义务的一种维护,是对夫妻共同财产权不可侵犯的宣示。 法院的判决给像胥女士这样在婚姻中受伤的无辜者撑了腰,也给了那些企图通过不正当关系获取他人财产的人一个明确的警示。 您身边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吗?面对伴侣偷偷转移财产,您觉得该怎么应对? (信息来源:半岛晨报《六旬女怒告前夫和闺蜜第三者还钱胜诉(看看新闻)》2025.07.04)
“彻底解释不清了!”河南,女孩带男友去闺蜜家玩,结果,男友竟然用指纹,解开了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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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飘飘
这种判决完全是没有道理的,也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成年人具备对行为负完全责任能力,其赠予具有法律效力,不可撤销。要说侵犯了共同财产,那也是做丈夫的侵犯,合理合法的裁决应该是虚拟分割共同财产(婚内情况下)或实际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情况下),从共同财产中属于丈夫的份额扣除;如果共同财产丈夫的份额不足,则作为丈夫对妻子的负债。现在对始作俑者不予惩罚,反而返还,是对渣男的鼓励和奖赏,是乱了公序良俗。
啊娇
老色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