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女子三十几岁了,带着一个孩子,在姨的介绍下,认识了对象,两人相识一个多

春秋叙史 2025-07-03 13:59:19

河南开封,女子三十几岁了,带着一个孩子,在姨的介绍下,认识了对象,两人相识一个多月,就订了婚,男方给了20万彩礼,一年后,两人办了婚礼,对象给了岳父几瓶大几千的台子酒,公公婆婆给了她一张88,000元的卡,可事后女子发现,酒只是几十元一瓶的,那卡的密码是错的,她要分手,对象却因为那20万彩礼,与她纠缠不清。

据小莉帮忙,7月2日的报道,孔女士今年都三十几岁了,父母年纪大了,她不但要照顾父母,还要照顾哥哥的孩子,因为哥哥的孩子跟着她,她的婚姻大事,不容耽搁了。

为了她的婚姻大事,她的三姑六婆,七大数八大姨,都帮她留意身边的有为青年,终于在她姨的介绍下,她认识了一位老实又靠谱的对象。

初见对象的第一印象,他本本分分,没有什么话,看起来就特别靠谱,孔女士对他的感觉很不错,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

他们可能是出于考虑年纪的问题,所以相恋一个多月就开始订了婚。

男方确实很看重孔女士,订婚的时候,就给了她20万的彩礼,孔女士都三十几岁了,还能得到20万的彩礼,她觉得自己找对人了,未来婆家对她很好。

她下定决心,一心一意地想要和对象过日子,即使订婚之后,对象就出海了,他们聚少离多,孔女士在经过一年多的异地恋,还是坚决要和对象结婚。

等办婚礼时,更大的惊喜还等着她。

婚礼上,对象给了岳父好几瓶的台子酒,对象说这都是大几千一瓶的,岳父脸上笑得很灿烂,紧接着婆婆又给孔女士递来一张卡,并告诉她这张卡有88000元,这笔钱她随便花,还把密码给了她。

遇到这么靠谱的对象,遇到这么大方的婆家,婚礼上孔女士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但她的幸福就像泡沫,一刹那消失了。

那天,她和朋友聚餐,她看到父亲舍不得喝那几瓶酒,她就拿了一瓶出去招待朋友,炫耀自己找了个好对象。

然而朋友们一口都不喝,孔女士以为,朋友们肯定是觉得这酒太贵了,舍不得喝,所以她也想看看这酒到底有多贵。

结果她一扫码,上面显示的价钱,吓了她一大跳,她发现这酒竟然是台子白金酒,价值只有几十元一瓶。

看到这个价钱,孔女士瞬间脸面扫地,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觉得太丢人了。

然后又发生了一件让她非常愤怒的事情,她急用钱,就想取那张卡的88,000元,结果她发现那密码竟然是错的。

原来她找的这个婆家在防备着她,原来她的这个对象并非老实靠谱,他的心眼很多。

孔女士不打算和这样的对象过下去,她要和对象分开,结果对象对她纠缠起来,甚至为了那20万,两人殴打起来,但婆家依然想要和她成为一家人。

只是孔女士铁了心不愿意和对象过下去,她找来了调解员,她的对象和婆家,赶紧澄清事实。

对象说他从来没有说过,他买的酒是大几千的台子酒,既然不满意那几十元一瓶的,可以过后再买大几千的台子酒补上。

至于那张卡的密码是给错的,因为孔女士的婆婆不认识字,当时给错之后,两个月才发现,但是发现之后矛盾已经出来了。

至于对象为什么要殴打她,那是因为孔女士不愿意归还了20万彩礼,孔女士动手在先,对象阻挡在后。

现在对象和婆家依然愿意和她好好过日子,好好磨合,但是孔女士不想跟这样的人过下去。

对象看到她坚决的态度,表示这事情要解决也很简单,退还彩礼就可以了。

但是孔女士不愿意退还,她表示对象一开始说过,是不用还的,如果现在要归还,那么就走诉讼程序,法律判她归还多少,她就归还多少。

回顾孔女士所遇到的问题,酒和卡的问题,婆家愿意解决,愿意再给几瓶大几千一瓶的酒,卡的密码也愿意再提供,事实上这个问题就已经解决了。

只是孔女士内心有了隔阂,不愿意继续过下去,如果不愿意过下去,那么孔女士就应当退还彩礼。

《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孔女士说,一开始对象不用她还归还,现在又要她归还,那么只能走法律程序。

事实上,孔女士和对象办了婚礼之后,第3天就回娘家住了,结婚8个月也没有和对象相处几天,他们也没有领结婚证。

在这种情况下,孔女士其实是要退还全部的彩礼的,因为男方没有犯原则的问题。

至于殴打一事,是孔女士动手在先,对象反抗在后,这个事情谁对谁错,和金钱关系不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格来说,如果是孔女士先动手,是孔女士违法在先,她的对象反抗并不违法。

那么你对孔女士的想法有何看法呢?来源:小莉帮忙 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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