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醉酒男子购买西瓜,摊主让男子轻拍,男子认为摊主瞧不起他,便将全部西瓜摔碎在地。目前,男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来源:红星新闻) 58岁的曹某事发当晚饮酒以后,感觉有点热,就去小区门口购买西瓜。 为了买到可口的西瓜,曹某不断拍西瓜,摊主提醒曹某轻一点,小心拍坏了西瓜。 曹某以为摊主瞧不起自己,就将西瓜摔遂在地,摊主的亲属看到后,立即上前劝阻。谁知,曹某竟然打了摊主亲属一拳。 过路群众看到后,赶紧将曹某拉开,劝曹某回家,但曹某在离开过程中不小心摔倒在地,迁怒于摊主。 随后,曹某爬上西瓜车,连踢带扔,将全部西瓜摔在地上。 目前,曹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1、有人说,曹某喝醉了,影响其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管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法都明确规定,醉酒的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曹某醉酒并不是其免责的理由。 2、曹某故意砸坏西瓜为何涉嫌的是寻衅滋事而不是故意损毁财物罪? 寻衅滋事和故意损毁财物主观上都是故意,客观上都可以造成他人财务损毁,关键区别是动机不同。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无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损毁他人财物,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其对象是不特定的。 而故意损毁财物一般是事出有因出于泄愤,对特定对象财物造成损毁的行为,故意损毁财物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而寻衅滋事的立案标准是2000元。 本案曹某和摊主之前并不认识,双方之间并无恩怨,曹某醉酒后随意砸坏摊主西瓜,属于典型的无事生非,性质上属于寻衅滋事。 3、有网友表示,曹某不能仅仅被刑事拘留,关键还要承担摊主的损失。 这是毋庸置疑的,曹某的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还侵犯了摊主的财产权益,曹某必须赔偿。特别是曹某要想从轻减轻处罚,获得摊主谅解,必须赔偿,否则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四川自贡,醉酒男子购买西瓜,摊主让男子轻拍,男子认为摊主瞧不起他,便将全部西瓜摔
雾隐桃花岛
2025-07-03 0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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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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