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个骗婚的事例冒了出来,这次实施骗婚行为的不是女方,而是婚介机构。河南开封有个36岁的男子,离婚后仍想重新组建家庭,他看中了一位35岁经营饭店的女老板。于是,他前往婚介机构交了5999元的报名费用。在与女子见面之后,他才知道女子并非35岁,而是38岁,女子还称,自己也是二婚且已有孩子,所以婚后不会生育。男子便不想再继续谈下去了,他找到婚介机构要求退还报名费,然而婚介机构却以不符合退费条件为由拒绝了。其实男子还是缺乏耐心,女子比自己大三岁,如果是真心实意的,在一起生活也还不错,自己是厨师,女子开饭店,志趣相投,女大三抱金砖嘛。至于生不生孩子,结婚后再继续商量,毕竟人都是有感情的。
人在做天在看!湖北,一女子4次结婚都是闪婚闪离,就在第4次离婚当天再次结婚,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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