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山东青岛,大货车司机为让行主动倒车50米,白车司机竟得寸进尺,顶着10吨货车继续逼退!货车司机被激怒后调转车头,开足马力将白车顶推十余米,直至撞至工地围栏!路人惊呼“别斗车了!”未果。冲突升级中,货车司机更怒砸白车司机挡风玻璃。报警后,警方确认,现场无人员伤亡,并以货车司机涉嫌犯罪刑拘。一场退让引发的“路怒纠纷”,结局没有赢家。 据悉,2025年6月30日午后,青岛黄岛区某路段因临时交通管制略显拥堵。大货车司机张强(化名)需拐入工地装载货物,因车道受限,其车辆暂时占用了相邻车道。 此时,驾驶白色轿车的李鸣(化名)认为张强阻碍其通行,当即猛按喇叭示意让行。 张强见状主动倒车避让,连续后退约50米,腾出足够空间供白车通过。然而李鸣并未驶离,反而驾车持续顶推大货车尾部,迫使张强继续后退。 张强摇窗呼喊:“我已经让路了,你快走!”但李鸣情绪激动,仍紧贴货车车尾向前顶推。 多次警告无效后,张强突然挂挡前冲,利用货车体量优势反向顶推白车。李鸣的小轿车顿时失控,被迫向后滑行。 路旁行人惊呼“别斗车了!危险!”,一辆黑色轿车紧急避让。大货车顶着白车滑行十余米,直至白车后备箱撞塌工地围栏才停下。 张强随即下车,怒砸白车前挡风玻璃,对李鸣吼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警方到场后,确认现场无人员伤亡,但白车前挡风玻璃碎裂,车身及围栏受损。 7月1日,黄岛分局通报,张强因顶推车辆并毁损财物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对此,有网友说,大车都退50米了还要顶着走?白车司机纯属找茬!开个轿车真当自己开坦克了? 有网友说,让行是义务,反推是犯罪!货车司机从受害者变加害者,大吨位车当武器用,这波‘路怒天花板’必须严惩! 也有网友说,没有赢家的双输局!白车挑衅赔修车钱,货车解气蹲看守所,退一步海阔天空,真不只是鸡汤! 那么,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如何评析? 1、张强反向顶推轿车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要求存在“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李鸣顶推货车的行为虽具有挑衅性,但当张强停车时,白车自重与货车的体量差距决定其无法造成实质性物理损毁,如倾覆、变形。货车驾驶室高位设计亦使驾驶员人身风险较低,侵害的“紧迫性”不足。 本案侵害强度显著更低。张强完全可通过锁车、报警等途径避险,其选择主动加速反推,已超出防卫的“必要性”范畴。 张强反推前曾出言警告,表明其已认知冲突可言语解决;反推时不顾路人呼喊执意顶车至围栏,更体现报复意图而非防卫目的。尤其当白车被顶退时已丧失继续侵害能力,张强仍持续顶推十余米,明显具有“加害主动性”。 货车数倍于轿车的质量差,使反推行为必然导致车辆毁损,如本案中后备箱塌陷等,远超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 因此,张强反向顶推轿车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这也是为什么警方对其采取刑拘措施。 2、张强反向顶推及砸毁车窗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结合司法解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张强驾驶货车反向顶推白车及砸毁白车车窗等,事发于公共道路,对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且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安全,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范畴,一旦损毁财务价值鉴定结果达到2000元以上,则可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当白车被顶至围栏停稳后,不法侵害已结束。张强下车砸窗纯属泄愤,系新的故意毁坏财物行为,造成车辆毁损情况,其行为符合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结合《刑法》275条规定,如鉴定损坏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张强或同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择一重处。 3、李鸣持续顶推货车是否属于重大过错?能否减轻张强的责任? 在刑事责任中,李鸣在可通行时故意顶推货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安全驾驶义务,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未遂及寻衅滋事,但其行为危险性受限于轿车物理性能,与张强反推的破坏力存在量级差异,遂未构成犯罪,但其行为存在过错,张强或可以主张从轻或减轻责任。 在民事责任中,李鸣的顶推直接诱发张强报复,二者具因果关系,且李鸣应预见持续挑衅可能引发对方过激反应。结合《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张强或可主张减轻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
山东青岛,大货车已经倒退50米让轿车,但轿车在能够通过的情况下仍然不依不饶,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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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7xxx94
这种逼人顶死一个少一个!让他装犊子!可惜了货车司机了
用户14xxx43
为什么拘留?
北欧神话
再怎么地,轿车在自己的道上,货车是逆向占道。轿车司机不会受任何处罚。货车司机不仅要蹲局子还得赔修车钱
用户98xxx37
在民事责任中,李鸣的顶推直接诱发张强报复,二者具因果关系,且李鸣应预见持续挑衅可能引发对方过激反应。那么李鸣的损失和结果是活该!
用户89xxx44
哈哈,不作不死!看你怎么理解了!
再见 青春
这两个人没有一个够揍儿的!
何去何从
这货是有点得理不饶人了,大货车都退五十米了能过都还要顶这就有点挑衅的意思了。而且这货的运气是真的好,一是一般被刺激到敢直接撞的大多都不死不休这位货车司机明显是“点到即止”没往死里撞。第二个好运是这是在青岛!碰到开路虎扬言“报警都没用”的女司机,让行?你没挨大嘴巴抽就得下车跪谢了!
用户17xxx74
看图片大货车应该在逆行车道上。小车有点得理不饶人。货车冲动是魔鬼。
逆戟
如果火车司机判危险驾驶罪,那轿车司机则必须是寻衅滋事罪!都要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