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罚不行!”江苏,一女子掏100万买房,结果7年都没住进去,就在打算装修时,物业却拖延5、6天才给钥匙!可等女子一打开门,竟发现新房已被装修入住,把女子气得不轻!明明钥匙和水电卡都是物业管理的,为啥被其他人入住了?而物业一问三不知,在女子报警后,邻居又说了一件让她崩溃的事!
2018年,正值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时期,盛女士斥资近百万买下这套毛坯房。
由于另有住处,她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办完所有交房手续,出于对物业的信任,她将钥匙、水电卡一股脑儿交给了物业。
物业虽曾催促她取回,但盛女士因事务繁忙,疏忽了此事。
这一搁置,就是七年,也为后来的隐患埋下了伏笔。
今年,随着孩子长大,盛女士终于计划启动装修。
当她拿着房产证去物业取钥匙时,麻烦开始了。
物业先是以“锁芯坏了”为由拖延,接着又说“人手不够”,硬是耗了五六天才交出钥匙。
期间,盛女士发现自家门上贴了个“福”字,当时还以为是物业的统一祝福,并未多想。
可接下来,她几次想再进房门,都被物业用各种理由拦下。
反常的举动让她疑窦丛生,直到她放出话要请开锁公司强行破门,物业才终于“配合”着打开了房门。
门开的瞬间,盛女士几乎昏厥。
眼前的景象哪里还是毛坯房,分明是一套装修完毕、生活气息浓厚的“家”:厨房里锅碗瓢盆俱全,卫生间马桶花洒齐备,客厅有沙发电视,卧室床上甚至还铺着被褥。
尽管屋里的人似乎刚匆忙搬走,留下一片狼藉,但水电燃气早已开户,并且有长期的使用记录。
这一切都说明,有人在这里安安稳稳地住了很长一段时间。
盛女士当场质问物业,得到的回应却是经典的“一问三不知”。
他们极力撇清关系,仿佛自己也是受害者。
报警后,从邻居口中,一个更惊人的版本浮出水面:那个装修入住的陌生人,一直声称是开发商欠了他的工程款,所以把这套房抵债给了他。
这个说法让整件事的性质急转直下。
房子是盛女士真金白银买下的,产权清晰,开发商凭什么拿她的私有财产去抵债?
退一万步讲,即便真有债务纠纷,钥匙和水电卡七年间都在物业手里,一个外人是如何绕过物业,不仅大张旗鼓地进场装修,还顺利办妥水电开户手续,并在此安然居住的?
面对质询,物业事后给出的解释轻描淡写:只是员工没有妥善保管钥匙,公司会承担责任。
这个说法恐怕连他们自己都难以说服。
一把代表着百万资产的钥匙,岂是员工能随意处置的?一个简单的“管理不善”,真能解释一个陌生人长达数年的“鸠占鹊巢”吗?
这背后究竟是难以想象的疏忽,还是与侵占者存在某种默契,甚至合谋?
而如果邻居所言属实,那开发商的问题就更加严重。
将已售出的房屋再次“抵债”给第三方,这已涉嫌“一房两卖”,是性质恶劣的欺诈行为。
在这场罗生门中,物业和开发商就像两堵高墙,互相推诿,把业主盛女士夹在了中间。
如今,盛女士手握证据,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那么,她最应该优先追究谁的责任?
答案是:将物业和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一并告上法庭。
首先,物业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盛女士与物业之间构成了明确的委托保管合同关系。
物业未能尽到最基本的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业主资产被侵占和使用,构成严重违约。
其“员工失误”的说辞,在法律上是典型的职务行为,责任必须由公司承担。
盛女士有权要求物业赔偿其房屋被占有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将房屋恢复原状的费用、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以及相关的精神损害。
对此,网友也是鸣不平,有人留言:“血的教训!买房后千万要收房、保管好钥匙,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祝盛女士维权成功!“
也有人表示:“开发商这种操作太黑了!卖完房还拿房抵债,吃相难看!必须严惩!”
盛女士的遭遇,是千万业主可能面临的缩影。
它暴露出房地产行业从销售到交付、从物业管理到产权保护的全链条风险,毕竟一套房动辄百万起步,掏空了普通人半辈子的积蓄,若是被人鸠占鹊巢,损失难以估计。
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盛女士式的抗争,更需要制度层面的系统性革新。
对此,大家怎么看?
信源:齐鲁晚报 报道于6月27日
吃瓜群众
有钱人心真大,买了七年的房子,平时一次都不去看看!
一夜晚之后
有钱人钱多不置在!
用户98xxx43
每年物业费你交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