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34岁朱先生手臂受伤去医院治疗,没想到医生竟然让做前列腺、输尿管和膀胱

雾隐桃花岛 2025-07-01 17:43:00

江苏常州,34岁朱先生手臂受伤去医院治疗,没想到医生竟然让做前列腺、输尿管和膀胱等检查。朱先生亲属发现后,医生解释不想做就不要做了。(来源:九派新闻) 朱先生今年34岁,前段时间干活时,手臂不小心被玻璃扎伤,便去医院检查治疗。 值班医生给朱先生清理伤口,缝好针线后让朱先生住院治疗,说第二天需要拍CT检查。 朱先生虽然感觉伤情不严重,但医生让住院检查,还是听从了医生的建议。 但第二天CT报告出具后,医生说第一天玻璃渣还没有清理干净,需要再次拆线清理,朱先生对医生的水平提出质疑。 朱先生亲属还发现,医生不仅让朱先生做CT,还让做前列腺、双肾、输尿管、膀胱、肝胆胰脾多项看起来与外伤“不相干”的待检项目。 随后,朱先生亲属向医生询问情况,医生说是卫健委规定,要求住院患者进行常规检查,其中包括腹部B超、胸部CT等项目。 朱先生对此提出质疑,并向卫健委投诉,卫健委表示他们只要求做和病情相关的检查,或者患者提出不舒服才做检查,单纯的手部外伤,一般来说不需要进行前列腺、腹部等方面的检查。 目前,当地卫健委已经介入调查,医生被停职。 1、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医术固然重要,但医德也不可或缺,朱先生仅是手臂受伤,却要求做前列腺等检查,真是太荒唐了。 正如朱先生亲友表示,所幸他们及时发现,否则就糊里糊涂做了,白白浪费财物。 不过有网友表示,医院让患者做这么多检查,患者实际上承担不了多少费用,主要还是靠医保报销,医院实际上是在套取费用。 所以卫健部门不能就事论事,而应该全面调查医院是否还存在类似套取医保费用的问题。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卫健部门经过调查,医生确实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轻则警告罚款,重则可以暂停执业活动,甚至吊销执业证书。 3、根据报道,涉事医院为当地人民医院,十有八九属于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卫健部门经过调查,当地医院存在套取医保行为,除了处罚涉事医生,还需要处罚医院。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有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行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最后,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尽快查清有关事实,给朱先生一个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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