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的应大妈本想置换房屋安享晚年,却在中介的连环套路下陷入困境。中介先是违背独家委托卖房的承诺,转而多人围堵、话术诱导老人在旧房未售出时匆忙签订590万新房合同,甚至协助借款支付定金,完全剥夺其自主决策能力。同时,刻意隐瞒房屋已网签、抵押状态、产权仅50年等关键信息,致使老人背负二套房税费风险。而5万元定金对应100万元的巨额违约金,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利用老人危困状态与认知局限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老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撤销后,开发商应退还10万元定金并免除违约金。中介作为过错方,不仅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借款利息、医疗支出等实际损失,还应对其胁迫、欺诈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以法律手段为老人讨回公道。
如果不是编的,这样的买家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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