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座女子在高铁上占他人座位,有座女生坐回自己位置还要挨骂,网友:占别人座位还这么嚣张!

一目年华 2025-07-01 11:16:44

宝子们,这事儿太让人气愤了!6 月 28 日,山东女子李某就遇到了这么一件糟心事。她提前买好火车坐票,高高兴兴去乘车,结果上车一看,自己的座位上已经有人坐着了。这人还睡得正香,李某是个善良人,没好意思打扰,就在旁边干站着等。

好不容易等到对方醒过来出去休息,李某这才小心翼翼地坐到座位上,心里还想着总算能歇会儿了。可谁能想到,对方回来后看到李某坐着,当时就不乐意了,直接要求李某让座。李某赶紧解释,还把火车票掏出来给对方看,说这座位确实是自己买的。可对方根本就不讲理,还振振有词地说,有座和无座都是一个价格,谁坐都一样,自己先来的,让李某赶紧让座。

李某当时就懵了,自己明明提前买好了票,就因为对方先坐了,自己就得让座?这哪有这个道理啊!李某越想越生气,可又不想和对方争吵,只能无奈地叫来了乘务员。好在乘务员来了之后,把对方给劝走了,可李某这一趟出行的好心情全被破坏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事儿可太清楚了。李某购买的是一张坐票,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九条规定,她就有权按照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包含在车票载明的乘车区间内按号就座。铁路部门有义务将旅客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保证乘客在车票所载座位上就座。李某按照自己的座位号就坐,这完全是她的权利,她也有权利要求对方给自己让座,并且有权请求乘务员的帮助。

再说了,对方那种说法根本就不公平。《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李某通过正规手段获取到了一张坐票,就应该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如果就因为一句票价都一样,就被别人占了票,那对李某来说可太不公平了。

而且,李某最后选择寻求乘务员的帮助,这绝对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对方明知道座位是李某的,却依旧不依不饶,这就充分证明这个人的法律意识以及公德心可能比较淡薄。如果李某选择和对方争吵,说不定就会被对方讹上,到时候可就真是有理也说不清了。其实,李某还可以选择报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对方这种无理霸座的行为,完全可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相信很多宝子们在出行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会遇到被霸占座位的经历。这个时候,大家一定不能委屈了自己,一定要选择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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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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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君笑看千秋尽 归来仍是少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