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一男子坐在地上,被另一男子狠狠地连续踹了头部,紧接着又对其连续掌掴,然而,让人不解的是,被打男子却全程都不还手,正当网友准备斥责打人者下手太狠时,在得知真相后,网友却纷纷表示,打得好。
视频显示,一身穿绿色短裤的男子,对着一身穿黑色长裤坐在地上的男子,连续踢踹其头部,随后,绿色短裤男又连续掌掴对方,而周围则是一群看热闹的人。
绿色短裤男一边打一边怒斥对方,我女儿才12岁,你带着去开房。据悉,被打男子时一名武术教练,每天给12元让女孩和他一起去开房,视频中打人的男子,是这名12岁女孩的家长。
事发后,警方表示,这个是很早之前的事情了,教练已经关起来了,又很多受害人到他那学东西,借着这个名头骗人。
有人说,我有一年带我家大姑娘,当时14岁,出去玩,要了一间房间,酒店的前台很负责,要登记我和我女儿的身份证,如果这个男的去酒店,酒店也登记了,估计就不会发生了。
还有人说,有多名受害人,这个男子要被重判了。
其实,和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按照刑法的规定,是一律认定为犯罪的。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侵害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侵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侵害多人的;
所以,如果这个武术教练侵害的是多人,那么,接下来面临的处罚就是十年以上到死刑的判处。
对于这名受害女童的家属,殴打了这名武术教练,其实,这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面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实施防卫的,才是正当防卫,而此时,教练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家长是事后得知的,所以,一旦家长将对方打成轻微伤或者轻伤,是要面临相应法律责任的。
而对于酒店而言,其实也存在一定的过错的。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主管行政机关或者本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员阻止工作人员报告的,予以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酒店前台在看到教练带着未成年女孩开房时,应当对双方身份进行落实和确认,如果发现双方不是直系亲属之类的,应当及时报告,不然的话,由此造成女孩被侵害,酒店也是难辞其咎的。
最后,作为家长,还是要对自己的孩子学习和生活要上心,孩子在被十几块钱蛊惑后,就去了酒店,家长是不是从来不给孩子零花钱?也是值得考虑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