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妻子要单独出门,丈夫怀疑她是出轨,偷偷藏进后备箱里,妻子一边开车,一边和男子通话,妻子声音温柔:我还有5公里就到了,丈夫气炸,立马推翻后座,跳出来抢手机,妻子把车一停:咱俩下车再说!谁知他刚一下车,妻子一脚油门跑了,一个多月不见人影,丈夫垂头丧气: 只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工资10000,全部交给妻子,孩子4岁,啥都不计较了,能不能回来好好过? 2025年6月29日,法治进行时报道,一男子躲在后备箱跟踪妻子,妻子发现后直接跑了。 汪先生25岁,5年前他认识了女友,相处一年,女友怀上了孩子。 由于年纪太小小,俩人没有领证,只是摆了酒席,举办了婚礼。 不久之后,孩子出生,如今已经4岁,可爱无比。 520那天,妻子独自出去,汪先生怀疑,妻子肯定是有了外遇。 这是个特殊的日子,作为妻子,应该和自己的丈夫待在一起。 之后,又过了3天,5月23日,妻子又要单独出去。 她告诉汪先生说,她要开车去河南开封玩,她打扮漂亮,收拾好要用的东西。 汪先生留了个心眼,他要一探究竟,趁着妻子不备,直接钻进了后备箱里。 他个子不高,长的瘦小,勉强蜷缩在里面,听见妻子开动了车辆。 他在车里观察,发现妻子要去的方向,不是开封,而是要开往郑州,开到半路,妻子接到一个电话。 接电话时,妻子的声音变得温柔,她从来没有这样和汪先生说话。 汪先生听见,她是和一个男子通话,她告诉男子,还有5公里就到了。 俩人约好,在哪里见面,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妻子轻声慢语,一改平日在家时的彪悍。 汪先生越听越气,这才知道自己早被妻子绿了,他火冒三丈,后备箱狭小,他待不住了。 汪先生使劲一推,把后排座推了起来,他从后备箱钻了出来,一把就去抢妻子手机。 妻子正在开车,被他吓了一跳,连忙挂断了电话,将车慢慢靠边停下。 汪先生怒目圆睁,恨不得立刻去找那个男子,他火冒三丈,非要妻子给他个解释。 妻子见状,要他冷静冷静,妻子告诉他说,咱们下车再告诉你原因,你在车里这个样子,我就和你没法解释。 汪先生一听,很有道理,他闷在车里,早就赶到憋屈,他要妻子打开车门,他立刻下来,想要和妻子讲一讲道理。 谁知妻子刚才,看见他从后备箱出来,虽然被他吓了一跳,可她心里,压根没想和他解释。 让他下车,不过是缓兵之计,果不其然,汪先生中计,他开门下车,妻子笑了,一踩油门,直接开车跑了。 汪先生站在路边,一阵凌乱,他被妻子甩了,一脸懵圈,只有回家从长计议。 他在家里等了很久,一个多月的时间,妻子依旧没有音讯。 汪先生越等越急,孩子在家,吵着要妈,他四处寻找,该问的人都问了,没人知道,妻子去了哪里。 汪先生没了办法,他找记者求助,他满脸愁容,他还一直以为,他和妻子的感情没有问题。 他想不明白,为啥妻子不和他过了,俩人相识5年,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汪先生每个月工资1万,全都交给妻子保管。 为了妻儿,他省吃俭用,虽然当年未领结婚证,但该给的一样不少,并没有哪里对不起她。 他想不明白,为何妻子要跟人跑了,可严格来说,虽然俩人办了酒席,但没领证,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 汪先生没有资格来限制妻子,更没资格要求她的忠诚,可事到如今,他依旧不愿放弃。 他通过记者,向妻子喊话: 能过的话,咱就好好的过,孩子已经4岁,之前的事我不在乎。 可是,你在不在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妻子走了,她不在乎了。 有人认为,怎么会有这样的好男人,却被抛弃,悲哀啊! 还有人说,起诉她吧,既然不过,让她给抚养费,她不会回来的,让法院去找她吧。 《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汪先生与女友虽举办婚礼并育有子女,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上仅构成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 根据司法解释,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无配偶身份权利义务。 汪先生无权以丈夫身份主张配偶权力,如要求妻子忠实,但是,可以就子女抚养,或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汪先生与女友的4岁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双方均负有抚养义务,汪先生可要求女友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2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汪先生称,工资全交妻子,若能证明财产混同,可主张按共同共有分割;若无法证明,则按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 法治进行时 2025.6.29
河南郑州,妻子要单独出门,丈夫怀疑她是出轨,偷偷藏进后备箱里,妻子一边开车,一边
云影天光念情长
2025-06-30 13: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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