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一6年级女生被数学老师拧耳朵,还被骂“像个猪一样”。同学们也开始孤立排

峰哥正读史 2025-06-30 09:41:38

广东茂名,一6年级女生被数学老师拧耳朵,还被骂“像个猪一样”。同学们也开始孤立排斥她,个别同学还在教室里打女生的头部、腰部。家长知道后向学校反应情况。校长承认,老师有辱骂、拧学生耳朵这件事。虽然事后老师给学生道歉了,可家长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经过对同班同学的询问,真相让家长接受不了。

6月27日,广东民声热线报道。小花是一名正在上六年级的学生,一向乖巧懂事,可是刚开学没多久,小花就告诉自己的姐姐,不想去上学了。

小花的姐姐接着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小花的母亲本以为就是很正常的厌学心理,结果通过对小花的谈心,才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小花自从上六年级开始,由于学习难度一下子提升了很多,小花一时间也无法适应。而小花的数学老师,总是嫌弃小花笨。

不仅如此,小花的数学老师还经常辱骂小花“笨的像个猪头”,甚至还拧小花的耳朵。

由于老师对小花的这种行为,使得小花在班级内遭受到了同学的孤立,甚至在教室里还被同学击打头部和腰部,也不让小花去厕所。

得知真相后,怒不可遏的小花母亲当即来到了学校反映情况,校长通过调查后也承认,数学老师存在辱骂,拧耳朵的情况。

经过学校的调解,数学老师写了书面保证,并向小花当面道歉。

可小花的母亲觉得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为什么班里的同学会如此的孤立小花。

小花的母亲调查发现,其中一名同学曾在某平台上发布过这么一条信息:是数学老师让他们孤立小花,说小花就是一个祸害。

小花的母亲认为这件事的根源是数学老师,同时,孤立小花的那些同学,做法也很可恨。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小花遭到数学老师的辱骂以及拧耳朵,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同时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数学老师多次在教室对小花进行辱骂,甚至是拧耳朵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小花母亲选择追究的话,等待数学老师的,可能会是严重后果。

第二,欺负、孤立小花的同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小花的同学还未成年,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不过其行为对小花造成损害的,应该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小花的父母该如何保护小花呢?

遇到这样的情况,小花的父母应该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把这件事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至于小花是否受到精神方面的伤害,也需要到相关的司法机构进行检验。

如果小花在精神方面受到了侵害,那么小花的父母也有权要求学校以及班里的同学承担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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