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一位女子下班带娃回家途中,遭到一醉酒男子的言语骚扰。事后女子曝光了此事

哈皮的可可 2025-06-30 00:52:45

陕西渭南,一位女子下班带娃回家途中,遭到一醉酒男子的言语骚扰。事后女子曝光了此事,希望其他女性晚上出门要注意安全,可谁知女子竟然遭到部分网友的无端指责,称女子自己穿裙子就有问题,还指责女子大半夜不该带孩子出门。 据法治进行时6月29日报道,事发当晚11点半左右,一位刚下班的女子带着女儿往家中走去。女子当时穿了一条棕色长裙子,女子的女儿穿了件白色T恤配上黑色的裤子,看着都挺正常的。 这时,路边一名醉酒男子晃晃悠悠地靠近母女二人,然后突然对着女子说了一句:“美女,我想弄你。” 由于女儿就在场,女子顿时发飙了,直接对着男子吼了一句:“你再说一遍试试!” 与男子一同出行的朋友发现男子有暴走的迹象,立即上前一把拽住男子,然后不停向女子道歉:“对不住,对不住,他喝多了,喝多了!”随后连拉带扯地把男子给弄走了。 事后,女子就把当时的监控发网上,想提醒女性朋友晚上出门要小心一些。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视频发出去后,她虽然得到了部分网友的支持和同情,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网友却指责女子:“大晚上穿裙子干嘛?”“大半夜才下班,看来不是什么正经工作。” 女子看到这些评论后,顿时气炸了。明明自己是受害者,有错的是那名醉酒男子,怎么自己却被网友一顿指责? 1、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从女子提供的视频来看,这名男子就只是嘴上对女子进行了骚扰,而如果要构成犯罪,那应该是强制猥亵罪。 可是强制猥亵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胁迫等行为,所以本次事件中的这名醉酒男子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不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虽然男子只是在言语上进行骚扰,但该行为同样属于猥亵,因为他说的是:“想弄你!”这明显表达了男子对女子的性需求,且对女子的人格尊严造成了侵害,故应当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2、女子被网友指责穿着不得体,被指责做的不是正经工作,这其实属于网络暴力。 我国公民享有穿衣自由、出行自由等权利。况且女子当时穿的是长裙子,并没有露出身体的一些隐私部位,怎么就穿着不得体了呢? 而且现在是夏天,在大城市晚上出去走走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一些年轻人都能玩到凌晨。 因此,网络上这些说女子不检点、工作不正经的,完全就是在污蔑和诽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其实很多人在网上如此肆无忌惮地推行受害者有罪论,无非就是仗着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 但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有时候不是警方不愿处理,而是取证困难。但如果证据充足,警方对网暴行为肯定会严肃处理。类似的案例已经有过不少,所以这些网暴者还是长点心吧。 3、男子的行为导致女子当场发飙,其实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女子的女儿也在场。 试问有人当着自己未成年女儿的面,突然说出如此淫秽的言语,作为家长谁不会发飙。 如果当时女子的丈夫在场,那就是不是责骂那么简单了,说不定会对男子大打出手。 最后,作为一名旁观者,即便对一些事情没办法共情,那也不应该习惯于从受害者身上找原因。这种错误的观念不仅会让受害者遭受二次伤害,也会助长加害者的气焰,我们不能让“受害者有罪论”肆意蔓延,我们更不能“助纣为虐”。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于202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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