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家住在顶楼的女子发现房屋漏水,去天台一看,屋顶上被装上了2个基站。女

有意义的生活 2025-06-29 10:54:05

辽宁沈阳,家住在顶楼的女子发现房屋漏水,去天台一看,屋顶上被装上了2个基 站。女子问邻居,邻居才说,自己的屋顶租给了安装方,20平收了9万元的租赁费。女子怒不可遏:邻居把钱收了,基 站却安在了自家楼顶上,这算是什么事?女子找到安装方和运营商了解情况,要求拆除基站。可双方的解释,让女子无法接受。 6月23日,生活导报报道。女子王某住在小区的顶楼,王某无意中发现,自己的屋顶有些渗水,担心时间久了,会越来越严重,于是王某联系维修工人对房顶重新做防水。 维修工人来到屋顶之后,发现上面有两个方形的设备,于是拍照给王某,询问具体情况,并怀疑屋顶漏水是由于这两个方形设备所导致。 王某从来没有见过这两个东西,于是上楼进行查看,经过询问专业的人员,确定这是两个基 站。 安装方在自家楼顶安装基 站,不应该提前通知自己吗? 王某也想不明白,于是便询问邻居。结果没想到,邻居不慌不忙地拿出一份协议,说是自己把屋顶租赁给了安装方,一共20平,收费9万元。 王某听完坐不住了,租赁费被你收了,基 站却安在了在我家的屋顶上,这算什么事? 现在房子不仅漏水,而且基 站的辐射,也让王某有些担心。 王某先是找到了安装方,要求对方将基 站拆除,并承担防水的费用。 可是安装方却表示,自己也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承诺会赔偿给王某防水的费用。 至于王某提出拆除基 站的要求,安装方表示,设备是运营方的,自己不能擅自做决定。 王某又去找运营方,可是运营方的负责人并没有见面,只是安排一名保安传话,表示会尽快处理此事。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安装方在安装基 站之前,应该提前告知业主,经过业主的同意之后才能进行安装。 《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yd通信基 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 上述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安装的要求,可是安装方在进行安装之前,并没有对王某进行告知,已经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第二,邻居收了租赁屋顶的钱,却把基 站安装到了王某的屋顶上,已经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八条同时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由于王某对屋顶被安装基 站这件事并不知情,导致屋顶漏水。王某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第三,王某有权向运营方提出赔偿的要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由业主共同决定。 若基站辐射超标,对业主健康可能造成损害,业主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要求运营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总的来说,无论是安装方还是运营方,或者是邻居,对于此事都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都应该对王某进行一定的赔偿。 对此你怎么认为?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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