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西,男子去钓鱼,鱼竿被扯入水中,他就走过去拉,不料这时鱼却脱钩了,瞬间

沐语纪史录 2025-06-26 16:17:50

冤不冤?广西,男子去钓鱼,鱼竿被扯入水中,他就走过去拉,不料这时鱼却脱钩了,瞬间打到了头顶的高压线,虽然事后男子很快被送去了医院,但还是去世了,万万没想到,家属竟然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0万。网友:应该再告卖鱼竿的,鱼竿不是绝缘的!   据大象新闻6月25日的报道,广西马山县周鹿镇的鱼塘边,阳光把水面照得发亮。甘某和同村村民约好来钓鱼,谁也没料到,这个平常的周末会变成噩梦的开始。

他握着鱼竿的手突然一沉,大鱼猛地把竿拖进水里。甘某急了,沿着湿滑的塘埂往对岸走——塘埂窄得像根腰带,脚下的泥还直打滑,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把鱼竿捞回来。

谁知道,快走到对岸时,鱼突然脱钩了!没了拉力的鱼竿“嗖”地往上弹,正好碰到头顶的高压线。一阵剧痛袭来,甘某直直栽倒在地。

同伴吓得尖叫着打120,可等到救护车赶来,人还是没救回来,好好的一场钓鱼,变成了阴阳相隔的悲剧。

家属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他们觉得,高压线就在鱼塘上方,就算有警示标志,供电公司也该为这场意外负责。

于是把供电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9万多元。供电公司却喊冤:触电区域明明立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提醒大家别在高压线下钓鱼,他们已经尽到义务了。

法院审理时,把两边的理都掰碎了看:供电公司是高压线路的经营者,高压电本身就是“高度危险”,哪怕立了警示牌,也不能完全脱责。

但甘某自己跑到高压线下钓鱼,还冒险去捞鱼竿,自身也有很大过错,最后判供电公司赔21万多元——这不是说谁对谁错,更像是法律在危险和过错之间,找了个平衡点。

案子一判,网友们的评论炸了锅。有人半开玩笑地说:“那是不是还得告卖鱼竿的?为啥鱼竿不做成绝缘的?再顺道把鱼塘老板也告了,咋允许在高压线下钓鱼?”

还有人认真较真:“警示标志到底多明显?要是藏在草丛里,或者字太小,谁能看见?” 更有人叹气:“钓鱼前先抬头看看天,这常识咋就没人记着呢?” 这些声音里,有调侃,有疑惑,更藏着对“意外和责任”的复杂思考。

其实细想,这场悲剧里最扎心的,是“侥幸”两个字。高压线下钓鱼,本就是拿命赌概率——就算鱼竿不碰线,雨天、湿手都可能触电。

可总有人觉得“倒霉事不会落到自己头上”,直到意外真的砸下来。供电公司的警示牌,像个无声的警告,却没能拦住所有冒险的脚步;甘某的急切,也成了压垮安全防线的最后一根稻草。

法院的判决,其实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高压电的危险,容不得半点侥幸。供电公司得把警示做到位,可咱们自己,也得把“安全”刻进骨子里。

下次钓鱼前,不妨多做件事——抬头看看头顶有没有高压线,别让一时的疏忽,变成一辈子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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