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别处看手机都没事!”上海女子摔成骨折,凭一句“神逻辑”索赔6.7万,法院判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6-25 22:29:28

“我在别处看手机都没事!”上海女子摔成骨折,凭一句“神逻辑”索赔6.7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我在别的台阶上也看手机,为什么偏偏就在你家的台阶上摔倒了?”当这句堪称“强盗逻辑”的质问,在上海某法庭上由原告李女士理直气壮地抛出时,这起看似普通的意外伤害纠纷,瞬间就升级为一场关乎社会公序良俗与个人责任边界的荒诞大戏。因为自己走路看手机不慎摔成腰椎骨折,她竟能反将一军,将餐厅和商场物业双双告上法庭索赔6.7万元。这起案件,最终的判决不仅是给当事人的一记当头棒喝,更是对当前社会上那种“我弱我有理,我伤你赔钱”的巨婴心态,进行了一次精准有力的司法纠错。

一跤摔出骨折,一纸诉状颠倒黑白!

时间回到2024年1月,上海的李女士在一家餐厅就餐完毕,意犹未尽的她一边低头沉浸在手机的世界里,一边迈步走下门口的台阶。意外就在这一刻发生,她脚下一滑,重重摔倒在地,腰部正好磕在台阶的棱角上。起初,她并未在意,自行起身离开。然而几天后,愈演愈烈的疼痛让她不得不前往医院,检查结果令她大吃一惊:腰椎骨折。

面对这笔不菲的医药费和误工费,李女士的脑回路开始“清奇”地运转起来。她认为,自己之所以会摔倒,罪魁祸首绝不是那个让她分心的手机,而是餐厅门口那“磨损光滑”且在“霜冻天气”下“未作任何提示”的台阶。于是,一纸诉状,她将餐厅和商场物业告上法庭,索赔6.7万余元。一审法院以事故主因是李女士自身疏忽为由,驳回了她的诉求。但李女士显然不服,她选择上诉,并准备在二审法庭上用她那套“神逻辑”为自己讨回“公道”。

法庭上的荒诞剧:是谁的责任?

二审法庭上,李女士承认了自己当时确实在看手机,但她话锋一转,抛出了那个足以载入年度奇葩言论的质问。在她看来,自己看手机的行为与摔倒的结果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根本原因是台阶“有问题”。她试图将自己的过错,完全转移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缺失上。

然而,被告方提供的证据和当天的监控录像,却无情地击碎了她的狡辩。证据显示,涉事台阶为木质材料,并无明显设计缺陷或坏损。更重要的是,事发时间是下午两点左右,天气晴朗,根本不存在李女士口中的“霜冻天气”。被告方明确指出,李女士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理应预见到边走路边看手机的潜在危险,要求经营者对此类行为进行额外提醒,已经超出了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范畴。

法律的标尺,拒绝为“无理”买单!

这起案件的核心,是如何界定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法律要求经营者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份义务是无限延伸的,更不是要为消费者自身的重大过失来兜底。法官明确指出,李女士长时间低头看手机,完全忽视了周围环境,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在台阶本身并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将责任强加于商家,不仅是对商家的过度苛责,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李女士的全部上诉请求。这个结果,大快人心。它清晰地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成年人,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的公正,绝不会向“谁受伤谁有理”的歪理邪说低头。如果此案让李女士得逞,那么其后果不堪设想。今天可以怪台阶,明天是不是就能怪手机厂商“为什么你的手机让我分心”,怪鞋厂“为什么你的鞋子不够防滑”?

法院的判决,守住的不仅是商家的合法权益,更是我们整个社会赖以正常运转的常识和底线。它有力地遏制了这股试图用“耍赖”来获利的“道德泥石流”,也为所有“低头族”敲响了警钟:抬起头看看路,不仅是为了你的安全,更是为了守住你作为一个成年人应有的体面与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遇到类似情况,你会选择理性维权还是“死磕到底”?欢迎评论区理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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