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骂张延廷是汉奸、台奸 于北辰要赔20万确定 曾任台空军副司令、空军司令部政战主任、空军官校校长的张延廷去年受访表示,万一台海发生冲突,台军只能撑4天,遭桃园市议员于北辰批评“汉奸、台奸”,张提告,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于使用偏激不堪之言词而为意见表达,显已逾合理程度,难认是善意评论,判决赔偿20万新台币确定。 高院认为,于北辰有发表“汉奸、台奸、败类”之言论,而汉奸、台奸、败类均为负面词汇,其中汉奸、台奸为出卖民族利益的人,相当于“卖国贼”、“内奸”,即指通敌之人,败类则指害群之马,危害同类之人,他的言论指摘张,足以张社会上评价,已侵害名誉权。 高院审酌张为政战学校政治法学博士,曾任空军副司令、空军司令部政战主任、空军官校校长,于为陆军少将退伍,现为桃园市议员,两造时常接受媒体访问,发表对军事情势分析、军事政策评论,在社会上均有一定之地位,经济状况皆属良好,判决于北辰损害赔偿20万元确定。
1935年,红军伪装成敌人过封锁,遭敌人盘问,正要放行时,一战士见敌人枪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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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江人
哪有喜剧演员出演还倒贴钱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