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曾说过:读书人,偷书不算偷。这个老六却说:狗肉香,偷狗肉吃不算偷。 前不久,江西铅山的男子吕某,听闻附近的彭某家境殷实,就想着去人家中偷点什么。 某天晚上,吕某先是在路边捡起一根竹竿,将彭某住宅正门的摄像头捅落。然后,翻墙爬窗进入屋内。 吕某本是个无业游民,因为没有正当职业,没有正常收入,因此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 当吕某打开屋里的冰箱,看到冰箱里有一大盆狗肉,闻到狗肉的香气,吕某立刻忍不住了,当时就把那盆狗肉吃了个盆干碗净! 酒足饭饱以后,吕某开始搜寻屋里的财物。这时才发现:房屋的主人就躺在里面的床上,还在酣然大睡! 案发后,吕某被判拘役5个月,罚款1000元。 在警方整个的审讯过程中,吕某嘴里始终振振有词、反反复复地就说一句话:“偷吃不算偷……偷吃不算偷……”
一早看到群里说有邻居跳楼了,我吓了一跳,赶紧给我老公发信息他说物业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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