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挺离谱的事!在车流密集的高速主干道上,有辆车突然就不听使唤了,多次被远程

时刻纯真 2025-06-19 14:43:39

这是一起挺离谱的事!在车流密集的高速主干道上,有辆车突然就不听使唤了,多次被远程熄火,这到底是咋回事呢?深圳,赖德宇在两年前花17.5万买了辆奔驰越野车,第二年因为债务问题把车卖给了林志豪。可这赖德宇卖了车又后悔了,2025年元旦他通过车辆定位找到车,叫代驾把车开走。林志豪发现后用定位把车找回来了,赖德宇为了阻止,多次远程熄火。最后赖德宇被民警警告后投案,被判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4年。 谁能想到,有人开着车在高速和主干道上,突然车子就不听使唤了,多次被远程熄火,这得多吓人呐!这事,还得从一辆奔驰越野车说起。 在2023年,小伙赖德宇经人介绍,花了17.5万买了辆奔驰的小型越野车。这车买回来,赖德宇那也是宝贝得不行,平时出门都开着它,风光的很。 可到了第二年,赖德宇遇到了点债务问题,手头紧巴巴的,没办法,只好把这心爱的奔驰越野车卖给了林志豪。这交易一完成,车就归林志豪所有了,按说这事也就告一段落了。 然而,这赖德宇卖了车之后,心里却越来越不是滋味。他越想越觉得舍不得这辆车,那感觉就像丢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一样。 到了2025年元旦,赖德宇心里还是不甘心。他偷偷地通过车辆的定位功能,知道了车子停放的地点。这定位功能本来是为了方便车主找车,没想到却成了赖德宇干坏事的“帮凶”。 赖德宇这家伙,脑子一转,想出个歪主意。他叫了一名代驾司机,让代驾前往车子所在地。他自己就用手机远程遥控启动了车辆,还授意代驾把车开走交给他。 这代驾司机估计也没多想,就按照赖德宇的吩咐把车开走了。一个小时之后,林志豪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这可把他急坏了。 不过,林志豪也不傻,他知道这车有定位系统,于是赶紧利用定位系统找到了车子,并且马不停蹄地赶往现场,把车子又开了回来。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可没想到,赖德宇这小子还不死心。就在林志豪把车子开回的路上,赖德宇为了阻止林志豪找回车子,又通过手机对车辆进行操作,让车辆多次远程熄火。 这一下可不得了,林志豪开着车,突然车子就熄火了,在车流密集的高速和城市主干道上,这多危险呐!后面的车差点就撞上来,林志豪吓得脸色苍白,心都快跳到嗓子眼了。事后,便报了警。 民警通过调查,很快就锁定了赖德宇。民警给赖德宇打电话警告,赖德宇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无奈之下只好自行投案。 赖德宇卖了车又后悔,想再把车弄回来,这种心情其实也能理解。但是,他的做法实在是太过分了,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权益和公共安全。 他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可还是故意为之,这就触犯了法律。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赖德宇把已经卖给林志豪的车,通过不正当手段又弄回来,这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了林志豪对车辆的所有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他以为自己偷偷摸摸地把车开走,神不知鬼不觉,可法律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人的。 赖德宇在林志豪开车回程的路上,多次远程熄火车辆,这种行为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在车流密集的高速和城市主干道上,车辆突然熄火,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赖德宇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但已经足以证明他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赖德宇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了他4年有期徒刑。 现在智能汽车越来越普及,很多车都有远程控制、定位等功能,这些功能虽然给咱们带来了便利,但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就像这个案例中,赖德宇就是利用了车辆的定位和远程控制功能,才做出了违法犯罪的事情。 所以,咱们在车辆转手之后,务必要及时解除对原用户的授权。不然的话,原用户要是起了坏心思,就可能利用这些功能对车辆进行非法操作,给咱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车企来说,也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在提供便利性的同时,更要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车企不能只想着怎么让车卖得更好,怎么让功能更强大,而忽略了安全这个最重要的因素。 车企应该加强技术研发,提高车辆的安全防护能力,比如设置更严格的授权机制,让只有合法的车主才能对车辆进行操作。 加强数据加密,防止车辆的定位和控制信息被泄露。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地购买和使用智能汽车。 法律就像一张大网,保护着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然会受到惩罚。 赖德宇以为自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可最后还是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赖德宇太糊涂,还是觉得车企在安全方面做得不够好呢? (素材来源:看看新闻,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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