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一女子在26年前参加了某银行的存款活动,存1000元满24年可以连本

哈皮的可可 2025-06-18 23:42:46

河南驻马店,一女子在26年前参加了某银行的存款活动,存1000元满24年可以连本带息获得11.1万元。然而存期到了以后,女子准备取钱时,却被告知政策早就变了,领不到那么多钱。女子对此气愤不已,认为银行是诈骗,于是将银行告上了法院,要求按照当初的约定支付本息。一审法院判决银行承担70%责任,可二审法院却有不同看法。(来源:河南省驻马店市中院) 石女士在1989年去银行存钱时,听到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有一款存款项目,只要在银行存款1000元以上,可以获得高额利息。 石女士顿时心动了,她去询问了工作人员,得知只要存1000元以上,存满24年的话,到期连本带息可以拿到11万余元。 石女士兴奋无比,立即回家将家中大部分积蓄拿了出来,凑了1000元存入了银行。之后,银行给了石女士一份存折,以及一张储蓄本息表。 由于这存期要24年,所以石女士就把存折和储蓄本息表放在一个带锁的盒子中,然后藏进了衣柜。 26年后,石女士在一次打扫卫生时,发现了存折和储蓄本息表,这才想起来这1000元的存款。之后石女士拿着存折和储蓄本息表找到了涉事银行分行,要求把钱取出来。 然而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实清楚后,却告知石女士这个存款最多只能存8年,超出时间不算利息,这是央行在1988年下的规定。 石女士听完后十分生气,她认为银行就是个骗子,26年前这1000元可不是小数目了,稍微攒攒都可以买房了,而且银行从未提醒过政策变动。 因此,石女士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按照26年前的约定,支付本息11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26年前,各大银行都推出过类似的活动,但后来政策变动了。 在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开办人民币长期保值储蓄存款的公告》,约定存款期限为3年、5年和8年。 也就是说,定期存款最长不得超过8年。 银行在明知其设置24年定期存款系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向石女士推荐24年定期存款,所以银行存在一定的过错。 同时,法院认为石女士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应当了解过存款期限和利息的规定,因为当年这个公告在各大报纸上也刊登过。 法院的意思十分明确,认为石女士应当知道银行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她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综上,一审法院酌情认定银行承担70%的责任,需要归还石女士存款本金1000元,以及8年的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参照1989年9月16日至1997年9月16日的定期存款利率。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500条(原《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银行还应当赔偿石女士相应的损失,即(约定的11.1万余元本息-重新认定的1000元本金及利息)X70%。 对于一审法院判决,石女士没有什么意见,但银行却不服,认为只需要退还1000元本金以及支付8年的利息即可,所以银行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银行明确表示,当年的利率表上明确约定了:此表利息按现行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到期支取时按照支取时的利率和保值贴补率计算本息。 银行认为,利息计算方式应当按照取款时的利率来算。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1、银行明知超过8年的定期存款无效却违法揽储,所以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银行的利率都是浮动的,不是固定的,可储蓄利率表上的利率是固定的,所以不能直接参考利率表上的利率。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改判,要求银行支付石女士存款本金1000元,利息按照存款时的利率计算,以8年定期利率为准。同时,银行还应当向石女士支付存期内的保值补贴。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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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大漠冷月

大漠冷月

2
2025-06-19 13:46

说不算就不算,算了也白算,说无理就无理,有理也是无理,老子说了算,孙子一边去。

哈皮的可可

哈皮的可可

我个性鲜明,无法简单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