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跟大伙打听个事儿啊。有这么一对儿呢,他俩没领结婚证,不过婚礼倒是办了。男方给了女方 16 万的彩礼,还买了五金。婚房呢,是俩人一块儿出钱买的。他们还有个不到 3 岁的娃,这都一起生活四年啦。 可现在啊,他俩要是过不下去了,就有好些问题冒出来喽。比如说吧,女方是不是得把彩礼退回去呀?这孩子归谁才合适呢?他俩一起买的房子啥的,这算不算是共同财产,能不能拿来分一分呢?还有啊,女方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我是真不太懂这些事儿,所以才来问问大家。这没领证就办婚礼,还一起生活这么久,又有孩子又有财产啥的,感觉好复杂啊。也不知道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咋规定的,有没有懂行的朋友能给说道说道呀?这事儿可关系到好几个人的生活呢,要是处理不好,那麻烦可就大了。希望能有朋友给个靠谱的解答啊。
重庆,女子婚后给丈夫打下手,两人一起给别人安装家具,可收入却全部进了丈夫口袋。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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