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外地的一个体制内的朋友发了条信息说现在体制内的人3人以上聚餐,即使是在8小时之外,自己掏钱也不行。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地方的组织纪检部门提级规定。
但中纪委已明确,“公款宴请,企业安排的吃请,变相吃请,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可能对公务执行有影响的吃请,用公款宴请私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宴请,带有敛财性质的宴请”等8种吃请均属违规违纪,是要受到处分和处理的。
所以作为体制内的人还是一定要“管住嘴”,切不可把它当作一件小事。简单点说就是,“和谁吃,在哪儿吃,谁付的钱”一定要拎清楚。
我那个朋友说,现在是谁让他出去吃饭都不会去,他自己也不会请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