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9岁女子在万象城停车场遭持刀挟持,被迫驾车离开时暗中向男友发送定位。

碧海潮生情自悠 2025-06-14 15:26:45

浙江杭州,29岁女子在万象城停车场遭持刀挟持,被迫驾车离开时暗中向男友发送定位。警方根据定位拦截车辆后,嫌疑人突然狂捅其胸口20余刀。女子当场昏迷,送医后发现隆胸假体意外阻挡致命伤,仅肺部被刺穿。家属透露,行凶者事后自杀身亡,警方称"案件已结案"。女子奇迹生还引爆全网。 (案例来源:顶端新闻等) 5月22日下午,马琳(化名)在杭州万象城购物后返回停车场取车时,遭一陌生男子陆晨(化名)持刀挟持。 嫌疑人陆晨胁迫马琳支付停车费并驾车驶离商场。 马琳在车内趁嫌疑人陆晨不备,向男友张伟(化名)发送求救信息。张伟通过家中电脑定位到马琳手机位置。 张伟立即报警,警方根据提供的定位信息迅速赶赴现场。 当警方要求嫌疑人陆晨下车时,嫌疑人陆晨突然持刀疯狂捅刺马琳胸口,连捅数十刀。马琳在车门打开后倒地昏迷。 警方当场解救马琳并紧急送医救治。 据马琳自述,其身上伤口多达20余处。关键一刀伤及肺部,但此前进行的隆胸手术植入的假体意外阻挡了致命一击,成为其幸存的关键因素。 警方事后告知马琳及家属,嫌疑人陆晨行凶后随即自杀身亡。 涉事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暂不接受采访。警方告知家属案件已结案。 案件爆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假体救命是偶然的医学奇迹,绝不能美化隆胸手术的安全性!这本质是20多刀捅刺下的极端幸存案例,我们该讨论的是如何严惩暴力犯罪,而非把植入物神话成‘护心甲’。 有网友说,嫌疑人自杀导致刑责终结是法律无奈,但民事追责大门仍开!商场、物业甚至停车场设计方都可能成为被告。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评价呢? 1、嫌疑人陆晨胁迫并试图杀害马琳,为何警方告知马琳家属案件已经结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本案中,嫌疑人陆晨在行凶后,已经自杀身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警方将对案件做结案处理,即案件确已告结。 2、马琳虽然奇迹生还,但身体及精神均受到损害,该如何寻求救济呢?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马琳作为消费者,在商场停车场内遭遇严重人身伤害,商场管理方是否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其监控覆盖、安保巡逻、应急处置机制是否存在疏漏,这将是潜在的民事索赔关键点。 一旦查实,商场管理方因未尽到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其监控覆盖、安保巡逻、应急处置机制存在疏漏,继而导致马琳受到伤害,则虽然马琳受到伤害系嫌疑人陆晨直接造成的,但商场也得承担补充责任,鉴于陆晨已经自杀身亡,商家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3、警方到达现场要求嫌疑人下车时,嫌疑人突然行凶。警方采取的接近方式、命令下达时机、应急预案是否充分? 一方面,警方到达时嫌疑人处于车内封闭空间并持械,属高危情境。此时如系直接要求嫌疑人下车是否违反《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中“先控制后处置”原则?是否应该优先建立物理隔离(如警车围堵)、谈判专家介入,有待考证。 另一方面,现行法律规定,警方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应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在明知嫌疑人持刀且人质被控制情况下,指令下车是否显著增加人质风险?需结合现场录音、执法记录仪评估指令必要性。 此外,对于大型商场作为重点安防单位,警方是否预先制定反劫持预案?若预案存在而未启动,或预案本身缺乏针对封闭空间处置方案,或可能构成程序瑕疵。 对于本案,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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