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伙都在传的深圳宝安桥底下那100万的事儿,有准信儿了!不少人心里痒痒,想着这钱到底能不能捡,现在终于有个说法了。 有个律所的陈律师专门出来解释。按照法律规定,那些被人扔掉不要的东西,就算是无主财产。碰上无主财产,通常是谁先拿到手,这东西就归谁,就跟以前说的“先到先得”差不多意思。这么一听,好像桥底下那钱,谁捡着就算谁的。 可网上也有人担心,说万一自己真捡了50万,要是有人跑出来非说自己丢了100万,咬定这钱是自己掉的,那可咋办?毕竟掉的东西和扔的东西,在法律上可不是一码事。掉了的东西属于遗失物,得想办法还给失主;扔掉的才是无主物。 要是真在桥下碰见这百万财物,怎么处理还真得好好合计合计。虽说按法律,无主财产先占先得,但保不齐会有啥麻烦事儿。既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顺顺当当把这“意外之财”拿到手,又不能一不小心惹上官司,陷入法律纠纷里。 说到底,只要确定是别人不要扔掉的,而不是不小心掉地上的,这钱捡了就是合法的。可这事儿实际操作起来,哪有说的这么简单? 你说要是真碰上这事儿,到底咋做才最合适呢?
最近大伙都在传的深圳宝安桥底下那100万的事儿,有准信儿了!不少人心里痒痒,想着
墨寒雪
2025-06-14 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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