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空壳公司再次伟大”:美国公司注册乱局再起】
▶自1970年全球第一部反洗钱法通过以来,企业一直抱怨该法强加于它们的合规负担。犯罪分子会伪装成合法商人来隐藏身份。
▶而暴露他们的唯一方法就是对每个人都施加规则,迫使诚实的人承担繁琐的文书工作和种种不便,而这在诚实的人中并不受欢迎。
▶或许没有任何办法能让美国企业主意识到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的必要性,但对官僚们来说,教训是必须简化合规流程。
《公司透明度法案》在唐纳德·特朗普第一任期即将结束时,获得了国会两党的大力支持,其重要使命是通过强制公司公布实际所有者姓名来保护国家安全、揭露不法行为并使金融犯罪复杂化。
彼时,这项立法并无争议,尤其因为自20世纪末以来,美国政界人士作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一部分,一直在向其他国家施压,要求其通过类似的法律。然而,事实证明,这项立法的实施过程异常复杂。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去年才制定出提交所谓“实际所有权信息”的必要规则——然而,恰逢阿拉巴马州和德克萨斯州的法官宣布这些规则非法,随后特朗普政府又宣布这些规则不适用于99.9%在美国注册的公司,从而彻底废除了这些规定。
关于取消备案要求的公众咨询期现已结束。(因此,如果您强烈反对但还没来得及表达,很遗憾您已错失良机。)现在,您可以查阅数十份来自相关公民和组织的意见书,这无疑将是一次令人受益匪浅的体验。
在支持规则的阵营中,您可以找到来自执法机构、反腐败组织、环保人士、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各方的评论,他们普遍担忧特朗普政府维持先前宽松标准的决定,是“有害且不明智”的。
美国全国地方检察官协会在一份颇具代表性的意见书中指出:“如果没有这些数据,检察官在调查芬太尼和人口贩子、网络犯罪分子以及腐败的外国行为者使用的空壳公司时就会陷入盲区。” 他们进一步补充道,“这些并非抽象的担忧,而是对美国家庭和社区的真正威胁。”
另一阵营则是小企业主或代表他们的协会,他们对金融犯罪执法局提交详细信息的要求成为历史感到欣喜,并希望删除所有已提交的受益所有权信息。
“对我们许多人来说,FinCEN最初的要求感觉像是在推定我们的罪责,这不公平,把辛勤工作的企业家视为潜在的罪犯,而不是我们经济的支柱,”科罗拉多州丹佛市一家视频制作公司的老板斯蒂芬·麦基森写道。他认为,取消这项要求“让美国公司和美国个人向FinCEN报告,可以减轻我们肩上的重担。”
自1970年全球第一部反洗钱法通过以来,企业一直抱怨该法强加于它们的合规负担。犯罪分子会伪装成合法商人来隐藏身份,而暴露他们的唯一方法就是对每个人都施加规则,迫使诚实的人承担繁琐的文书工作和种种不便,而这在诚实的人(或者,我想,在不诚实的人)中并不受欢迎。
因此,对于立法的实施方式而言,至关重要的是尽量减少这种不便,确保它不会造成过多的烦扰,以至于演变成政治问题。这似乎是美国努力搁浅的地方。我查看了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的门户网站,公司所有权是通过这个网站注册的,而小企业正是通过这个网站抱怨的。在我看来,情况还不错,但如果注册过程与阅读评论的过程类似,我就能理解为什么人们对此感到恼火。
关于拟议规则变更的每一条评论都有相同的标题,所以如果不打开新页面,再打开新的附件,根本无法分辨哪些评论有趣,哪些评论平庸无奇。当你返回主页时,评论列表会意外地重新排列,所以很难知道哪些评论你已经读过了。简而言之,这是一个设计非常糟糕的软件,你会觉得,一个创造了谷歌、苹果、Facebook等公司的国家,或许能找到更优秀的程序员。
再说回美国臭名昭著的空壳公司立法松懈的问题。这是由于立法权下放到州一级的结果,导致一些州——特拉华州和内华达州就是突出的例子——相互竞争,以吸引更多公司注册,从而引发了一场“逐底竞争”。
或许没有任何办法能让美国企业主意识到提交受益所有权信息的必要性,但对官僚们来说,教训是必须简化合规流程。在州和联邦两级同时提交信息永远不会受欢迎,尤其是在涉及的门户网站又笨重又烦人的情况下。
然而,《公司透明度法案》的剩余内容将与白宫更广泛的议程完美契合,因为它现在只适用于已在美国注册营业的外国公司。如果目前使用离岸注册公司的犯罪分子想要避免向当局报告身份,他们现在需要设立一家国内空壳公司,我认为这对美国公司来说是一个小小的胜利。
现在判断特朗普的关税和威胁是否会让企业和制造业回归美国还为时过早,但他至少让境内空壳公司再次伟大起来。
作者: 奥利弗·布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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