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米高空坠龟夺命!退休教师疏忽致幼童死亡,128万赔偿震醒高空养宠者 致命

回溯档案 2025-06-10 15:08:27

10米高空坠龟夺命!退休教师疏忽致幼童死亡,128万赔偿震醒高空养宠者 致命坠落:乌龟化身"生物凶器" 2024年12月的广东韶关某小区,赵某夫妇带孩子玩耍时突遭横祸——一只从高层坠落的乌龟精准砸中幼童头部。法医鉴定显示,这只体重1.2公斤的乌龟从10米高空坠落时,产生的冲击力相当于扔下一块板砖,瞬间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监控画面还原了惊心一幕:乌龟主人张某半小时前用网兜携带乌龟进入电梯,未采取任何固定措施,阳台窗台残留的龟爪划痕揭露了其"意外滑落"辩解的虚伪性。 法律铁判:饲养人全责颠覆传统认知 武江区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饲养动物致害无过错责任"条款,认定张某作为乌龟饲养人,未履行防坠落义务,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针对原告主张适用高空抛物条款追责物业,法院援引第1254条指出,物业已尽到监控、巡查等合理义务,且管理规约未禁止饲养爬行动物,故无需担责。保险公司因物业免责同样无需赔付。这一判决打破"动物致害需主动攻击"的传统认知,开创"饲养动物高空坠物责任认定"司法先例。 舆论风暴:128万赔偿背后的安全拷问 案件引发全网热议,网友纷纷谴责张某"把阳台当动物园",更对物业免责提出质疑:"难道乌龟不算高空危险物?"。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暴露现行法律空白——爬行动物未被纳入《养犬管理条例》监管范围。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人大已启动相关立法修订,拟强制高层养宠者安装防护设施,并将爬行动物纳入监管。这一立法动向标志着我国正从"事后追责"转向"事前预防"。 生命警示:每只宠物都是安全责任 本案主审法官特别强调:"任何可能从高空坠落的物体,其管理者均负有绝对防护义务。"这一判决不仅是对逝去生命的告慰,更给所有养宠家庭敲响警钟。数据显示,从25楼坠落的鸡蛋即可致人死亡,而乌龟这类看似温顺的爬行动物,其活动能力常被忽视。专家呼吁,高层养宠需强制封窗,社区应建立宠物登记与夫妇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将分期支付。这场悲剧用128万元的代价,为全社会上了一堂沉重的安全教育课——在享受宠物陪伴的同时,切莫忘记肩头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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