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丁某上班时给女同事周女士发露骨短信,周女士委屈向丈夫哭诉。丈夫火冒三

陈永烨说 2025-06-09 20:47:29

河南,一男子丁某上班时给女同事周女士发露骨短信,周女士委屈向丈夫哭诉。丈夫火冒三丈,让周女士约丁某到公园,自己带着兄弟前往。丁某毫无防备赴约,被一顿暴揍,最后赔了5000块才得以脱身。但丁某不甘心,事后报警。周女士丈夫及其朋友被抓,最终被判一年六个月。

据报道,男子丁某平日里就有些不正经,这天上班的时候,他竟然给女同事周女士发起了露骨短信。短信内容不堪入目,把周女士气得满脸通红,委屈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周女士下班回到家,一见到丈夫,就忍不住哭诉起来。她把丁某发短信的事儿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丈夫,丈夫一听,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双手握拳,咬牙切齿地说:这小子太过分了,我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不可!

丈夫越想越气,心里琢磨着怎么教训丁某。他让周女士给丁某发消息,约他到公园见面,说有重要的事儿要说。周女士一开始有些犹豫,怕事情闹大,但在丈夫的坚持下,还是照做了。

丁某收到周女士的消息后,心里还美滋滋的,以为周女士对他有意思,傻乎乎地就去了公园。

到了公园,他四处张望,寻找周女士的身影。就在这时,周女士的丈夫带着几个兄弟从旁边冲了出来,一下子就把丁某围住了。

丁某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挨了几拳。他惊恐地大喊:你们干什么?有话好好说!

可周女士的丈夫根本不听,一边打一边骂:你个不要脸的东西,敢给我老婆发那种短信,今天就让你长长记性!

丁某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只能抱着头在地上打滚。

打了半天,周女士的丈夫觉得差不多了,就停了下来。他恶狠狠地对丁某说:今天这事,你赔5000块钱,这事儿就算过去了,不然有你好受的!

丁某被打怕了,只好乖乖地掏出手机,转了5000块钱。等周女士的丈夫他们走后,丁某越想越气,觉得自己太冤枉了,于是果断报了警。

很快,周女士的丈夫及其朋友就被抓获了。经过法院审理,他们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起事件让周女士的丈夫后悔不已,他没想到自己一时冲动,竟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周女士丈夫及其朋友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他们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本案中,周女士丈夫及其朋友将丁某打成轻伤一级,已经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他们出于报复的目的,对丁某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丁某身体受到轻伤的损害结果,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他们收取丁某5000块钱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不过从现有信息看,主要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更为直接和明确。

即使不考虑敲诈勒索罪,仅故意伤害罪这一项,就足以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终,法院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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