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一对夫妻结婚四十年,俩人共同打拼,攒下巨额家产,丈夫去世,妻子整理他生

云影天光念情长 2025-06-09 13:53:32

四川雅安,一对夫妻结婚四十年,俩人共同打拼,攒下巨额家产,丈夫去世,妻子整理他生前账目流水,突然发现,丈夫早就出轨,和一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9年时间,丈夫给她转款102次,金额高达555.49万,期间,女子给丈夫转款1次,金额41万,妻子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她找到女子,要求女子返还514万,女子拒绝,妻子告到法院,判决亮了。 2025年6月8日,据江西政法报道,丈夫去世,女子妻子整理家产,这才发现丈夫早已出轨,并给第三者转款500多万。 上个世纪80年代,李女士和王某相识相恋,不久之后,结为了夫妻,二人伉俪情深,携手渡过了四十多年。 起初的时候,他们一穷二白,二人共同打拼,历经风雨,攒下了巨额的财产。 2024年2月,王某因病去世,留下李女士一人,她孤孤单单,悲痛欲绝,给丈夫王某办理了后事。 2024年6月,因为另一件案子的诉讼,李女士向法院申请,调取王某生前的银行流水,和V信转账记录。 她赫然发现,丈夫早已出轨,和一女子保持长期亲密关系。 李女士眼前一黑,她不敢相信,他们的婚姻早就遭遇了王某的背叛。 原来,经过她仔细核查,自2014年10月开始,到2023年2月,9年之内,王某向女子韩某转款102次。 102次转款合计555.49万元,期间,韩某不知何种原因,曾向王某转回来过41万。 李女士就奇怪了,如果是生意来往,就该走的是公司账户,而不应该是私人之间的转款。 李女士拿出王某的手机,翻开了丈夫王某和韩某的聊天记录。 这一看真是晴天霹雳,李女士没有想到,王某早就背叛了婚姻,他在9年之间,与韩某保持着不正当男女关系。 他们之间的聊天暧昧,话语之间尽显亲密,这些话都该是情侣和夫妻之间才能说出口的话语。 李女士打开相册,看到丈夫和韩某二人的亲密合影,这些照片,像一把利剑,刺到李女士的心里。 李女士瞬间掉入了深渊,四十年的婚姻,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王某早已暗度陈仓,悄悄在外面找了女人。 王某背叛婚姻,背叛了他们四十年的感情,如果王某还活在世上,李女士自然会和他没完。 过不下去,可以好聚好散,为何在婚内就要背叛? 四十年的点滴如流水般在眼前掠过。昔日的恩爱全都是欺骗。 李女士大哭一场,收拾好心情,王某去世,她不再难过,但是,这笔钱不能外落,这是她们夫妻共同财产! 她历尽艰苦,没日没夜的辛苦操劳,一路陪伴,才和王某打拼下的万贯家业,王某不能瞒着自己,随意处置。 李女士找到韩某,指责她破坏自己家庭,长期和丈夫王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李女士拿出转款记录,要韩某将514返还给自己。 韩某矢口否认,拒不承认她和王某之间存在暧昧关系,她说这些钱是她委托王某卖古董的钱,并不是他们夫妻财产。 因此,她没必要向李女士归还这500多万。 李女士大怒,你抢我丈夫,还抢我们夫妻财产,既然不还,就法庭上见! 李女士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这500多万,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不能单独处置,韩某必须如数返还!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李女士认为,丈夫王某在2014年10月到2023年2月期间,向女子韩某转款555.49万,韩某向王某转款41万,减去这41万,王某共计向韩某装款514万。 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单独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韩某应如数返还。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王某与李女士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经营积累的555.49万元属于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 王某未经李女士同意,单方面将巨额财产赠与韩某,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畴,构成无权处分。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王某与韩某保持9年婚外情,聊天记录、合影等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王某以维持婚外情为目的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视为无效。 韩某主张这笔款是卖古董款,但无法提供合同、物流记录等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韩某仅提供单方陈述,无法说明古董来源、交易细节、价格合理性等关键事实,其主张与常理不符,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因此,法院认定,韩某明知王某是有妇之夫,依旧和他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 514万属于王某和李女士共同财产,王某不能单独处置,赠予无效,韩某应予以全部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韩某向李女士返还514万余元以及利息。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0 阅读:72

猜你喜欢

云影天光念情长

云影天光念情长

云影天光念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