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0岁的老人在住酒店时,误饮矿泉水瓶中的洗发水。店家称,有可能是上一位顾客

代码诗人 2025-06-09 12:18:25

北京,80岁的老人在住酒店时,误饮矿泉水瓶中的洗发水。店家称,有可能是上一位顾客觉得酒店的洗发水好用,想用矿泉水瓶装一点回去,结果忘记拿走。但网友觉得,难道店家不打扫卫生么?也不禁发问,洗发水和矿泉水完全不一样,再加上瓶盖是松的,老人怎么就会误喝呢?这件事经过了一个多月才妥善处理好。 据齐鲁晚报6月7日报道,张大妈虽然80岁了,但骨子里还是喜欢游玩,子女们都知道,所以趁着假期就带着妈妈来到北京旅游。 他们为张大妈订了最豪华的酒店,就是想让妈妈住着舒服。不过来到北京的第一天,大家都比较累了,直接就躺在床上休息。 可是大妈没那么累,再加上对周围的环境比较好奇,于是就来回转悠,想看看这新奇的房间到底有什么。 这时她口有点渴了,突然看到桌上有一瓶矿泉水,她以为是自己孩子们带来的,于是直接拿起来拧开就喝。 可是刚刚一进嘴巴里就感觉不对劲,赶紧吐了出来。这一举动也惊动了孩子们,大家直接爬起来问妈妈:“怎么回事,吃到了什么东西?” 大妈这时弯着腰对着垃圾桶哇哇直吐,并称:“这矿泉水是哪里来的?怎么味道不对?” 侄女们才跑过来拿起矿泉水瓶,一看,里面不是矿泉水,好像是洗发液呀。 几个子女面面相觑,都说自己没有带过。再到厕所的卫生间去打开里面的洗发水,一问发现是一样的,这就确定是酒店的洗发水被装到矿泉水瓶中放到了桌上。 这时他们直接找到前台讨要说法,问他们:“怎么回事,难道不打扫卫生吗?这本来就不是矿泉水,为什么要放在桌上呢?” 工作人员也赶紧检查了一下,发现确实是洗发液,他们合理怀疑是上一位顾客,觉得他们的洗发水好用,所以用空的矿泉水瓶装了一部分,想带走结果就忘记拿走了。 这个说辞虽然不无道理,但是张大妈的侄女想问的是:“这间房子到底打扫没有?这么明显的错误都能犯吗?你们的保洁人员就这样粗心大意吗?” 这番询问也触到了店家,他们承诺如果大妈产生了不舒服,要去检查所花的费用,他们全部承担。 不过张大妈的子女还是不放心,说闻起来像洗发水,但是真的不知道里面还掺杂了其他东西没有,希望他们拿着这瓶去检测。 店家却觉得检测需要花几千元钱,他们都承诺了大妈不舒服承担所有费用,觉得花这笔钱不值得,所以就没有去检测。 这令张大妈的子女非常不舒服,觉得他们就是拖延,不处理,没有担当。 其实店家在发生事情的第一时间就咨询了供应洗发水的店家,问他们喝了会不会有意外发生。 对方也承诺喝一口没问题,不用太担心,所以店家才没有检测,认为就是洗发液,不会掺杂其他东西。 但是这样的处理结果并没有让张大妈的家属满意,虽然他们离开了北京,但是他们一直在等对方的回复,但是好像酒店方并没有给出其他方案。 后来他们为了讨要说法,在6月7号直接发布到了社交平台。最后,记者想询问他们具体情况,结果没有得到回复。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店家,他们得知此事后,立即和张大妈的家属联系,也愿为他们免一天的住宿费以表歉意。 最后,在6月8日的下午就看不到家属发的视频了,应该这件事已经妥善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等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文章中,酒店客房遗留矿泉水瓶装的洗发水,属于明显的卫生及安全隐患,而酒店保洁未在清理房间时发现该异常物品,未尽到合理的检查、清理义务,导致老人误饮。 若老人因误饮产生身体损害,酒店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即便未产生实际损害,酒店也违反了服务合同中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默示条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人身财产安全权)和第11条(受损害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老人误饮后,子女要求对液体进行检测以确认成分,是合理保障自身安全的诉求。 酒店以“检测费用高”为由拒绝,既未消除消费者对健康风险的担忧,也可能掩盖潜在的产品安全问题,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与求偿权。若后续因液体成分导致健康问题,酒店将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赔偿范围应包括直接损失和合理间接损失。若老人因误饮产生心理创伤,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 本事件中,酒店仅退还两天住宿费,明显未覆盖潜在风险和实际损失,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大妈并无大碍,说明误饮洗发水后没有影响健康。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齐鲁晚报2025年6月8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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