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与女网友相约以3000元的价格在酒店发生1次关系,结果等女网友

翀羽习习 2025-06-06 18:33:34

湖北,男子与女网友相约以 3000 元的价格在酒店发生 1 次关系,结果等女网友到了酒店后,男子却耍起了无赖,以各种奇葩理由拒绝先付钱,还不顾女网友的强烈反抗,强行与女网友发生了 3 次关系。女网友气得当场就报了警。这男子,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2024 年 12 月初,40 岁的男子张某在网上结识了女子林某,两人相谈甚欢,很快就互加了联系方式。没过几天,张某就和林某商量好,以 3000 元的价格在酒店进行性交易。 随后,张某在酒店开好房间等待林某。大约等了一个半小时,林某来到了房间。可林某刚进门,张某就急不可耐,林某却坚持让张某先付钱,不然免谈。张某哪肯轻易掏钱,找各种借口拖延,林某见状,转身就想走。 张某哪能让她走,直接拦住林某,不顾她的挣扎反抗,强行与她发生了 3 次关系。完事后,张某拍拍屁股,一分钱没给就溜了。 林某虽然知道这种交易不合法,但越想越气,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最终还是选择了报警。要知道,违背妇女意愿,使用强制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妥妥的强奸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一般要判 3 - 10 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得更重。 警方介入调查,很快锁定并抓获了张某。张某到案后,倒是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不过声称自己有精神方面的问题。警方依法对他进行精神状态鉴定,结果显示张某作案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检方审查案件时,张某认罪认罚,加上他如实供述属于坦白,检方建议判有期徒刑 4 年。法庭上,张某对指控没啥意见。他的辩护人提出,张某长期因精神分裂吃药,自控等能力有所下降,而且林某对事情发生也有一定责任,希望从轻处罚。法院审理后,采纳了辩护意见和检方量刑建议,最终判张某犯强奸罪,有期徒刑 4 年。 你说这事儿,张某为了点钱,不仅违法,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真是得不偿失。咱都得懂法守法,别为了一时的利益,做出这种糊涂事儿,不然最后吃苦头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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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鞭长莫急

鞭长莫急

2
2025-06-06 19:28

这厮如此不讲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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翀羽习习

翀羽习习

文化应该是对完美的追求,而追求文化的精髓则是美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