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杀人的悲剧又起!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害,最后凶手被鉴定为精神分裂? 20

凝眸观史流沙万尺 2025-06-05 13:20:36

精神病杀人的悲剧又起!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害,最后凶手被鉴定为精神分裂? 2025年3月27日,夜幕降临广东廉江市石颈镇东涌村,村民们带着一身清明时节特有的萧瑟与怅然正准备卸下这一天的重负,享受家中温暖的灯火。 谁料想,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声突然划破了黄昏的安详,如同利剑般撕裂了村庄往日的宁静! 那个名叫叶某某的男人,驾驭着一辆呼啸的摩托车,如同恶魔降临般冲进了邻家的院落。他紧握着那把闪着寒芒的利刃,毫无怜悯地朝着屋内的潇潇、她那位年逾七旬的慈母,以及还在咿呀学语的两岁长子疯狂砍杀。转眼之间,三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消失在了血腥的屠戮中,唯有那个还在摇篮里安然酣睡的三月龄幼童,仿佛受到了天使的庇护,在这场人间惨剧中幸免于难。 时光荏苒,两个多月的漫长等待后,那份决定命运的司法鉴定报告终于抵达了受害者家属的手中。白纸黑字写着的结论无情而冰冷:行凶者叶某某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患者,行凶时刻被专业机构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份薄薄的文件犹如晴天霹雳,重重地击在了潇潇胞姐叶女士的胸口。她的双手不住地颤抖,口中反复念叨着难以置信的话语:"我们两家相距不过二百多米,我的弟弟还跟他从小一起长大,是发小好友呢,从来就没有人提起过他有什么心理问题,怎么突然之间就变成了疯子?" 惨案发生之后,沉浸在巨大痛苦中的家属们在漫长的煎熬里期盼着公道的到来,却等来了一个令他们心如死灰的消息。廉江市公安局下发的鉴定意见告知书措辞冰冷而斩钉截铁:叶某某确实患有精神分裂症,犯罪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被评估为"受限"。这意味着那个夺取了三条无辜生命的杀人犯,很可能会判处死缓,而不是立即执行。 "他产生了被害妄想,认为有人要害他,所以萌生了报复他人的想法。"当地警方给出了这样的作案动机解释。听闻此言,叶女士几乎精神崩溃。她实在无法理解,那个开着私家车回乡祭祖、常年在湛江打拼、看上去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的同村人,怎么会摇身一变成为残忍的杀人魔。更加令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个"精神分裂"的诊断结果,为什么偏偏在血案发生之后才被人发现。 在为潇潇举行的葬礼上,她的哥哥长时间地保持着沉默,最后艰难地吐出了一句话:"我们什么补偿都不要,只希望凶手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这句话代表了整个家族的心声。然而,端午佳节过后传来的风声却让他们的担忧雪上加霜:由于精神病鉴定的存在,量刑很可能会因此大幅减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明确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后,可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尚未彻底丧失识别或控制能力,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自上海的一位律师点出了此案的法律难题:"蓄意杀害三条人命,性质极其恶劣,在正常情况下极有可能面临死刑判决。但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很可能让这个凶手逃脱立即执行死刑的命运,最多只能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令人感慨的是,这样的悲剧并非首例。 就在廉江血案爆发前的2024年6月,成都某小区内,一位海归女子王某在自家门前被邻居梁某某持刀残杀。经过鉴定,凶手同样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同样被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王某的母亲在悲伤中翻出了女儿2017年的聊天记录,字字句句都流露着女儿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眷恋,却以如此残酷的方式画下了句号。她愤怒地控诉:"精神病绝对不应该成为逃避死刑的护身符!" "当精神病患者需要像健康人一样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你就会发现,所谓的精神病患者瞬间就减少了。"一位网友的这句话一针见血,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 当案件被移送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潇潇的姐姐依然珍藏着母亲生前经常使用的那枚发夹,哥哥的手机里还保存着两岁侄子纯真无邪的笑声录音。这些微不足道的物品与声音,承载着他们对已故亲人的无穷思念,也寄托着他们对公正裁判的最后希望。 参考资料:中华网《一家三口被害 凶手被鉴定为精神分裂 家属难以接受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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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學

良學

4
2025-06-05 15:40

残忍

凝眸观史流沙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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