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死谁有理?5月25日,北京一67岁老人跟儿子一同坐车,被提醒走错入口后,老人转身准备去另一个进站口。结果没想到,老人转身逆行时,被一女子的行李箱绊倒,不幸导致死亡。事后,老人的儿子耿耿于怀,要求女子赔偿62万元。女子表示,自己并没有注意到老人,而且老人还是逆行,遂拒绝赔偿。老人的儿子不乐意了,一纸诉状把女子告上法庭,法院怎么判? “我妈在车站被她的行李箱绊倒没了命,她拖着那么大的箱子,难道看不见我妈在旁边?就算我妈转身走反了方向,她就没错么?今天必须给我个说法!”王磊(化名)攥着拳头,眼睛通红愤怒地说道。 原来5月25日那天,他陪着67岁的母亲王大妈(化名)来坐车,当时车站人潮涌动,工作人员指着远处:“您二位走错入口了,去那边。”王大妈转身就往回走,脚步有点急。 旁边32岁的刘女士(化名)正拖着行李箱按序进站,行李箱轮子在地面“咯吱”响着。王大妈没注意到侧面的行李箱,“扑通”一声,被绊倒在地。王磊赶紧扶起来,可母亲脸色惨白,没走几步就栽倒,送医后没抢救过来,当天就离世了。 “我妈好端端的,被她的箱子绊死,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王磊找到刘女士,开口就要62万赔偿。刘女士也急了:“我又没看见他逆行,箱子又没乱摆,怎么能怪我?” 双方在车站大厅吵得不可开交,周围乘客都围过来看热闹。王磊觉得,不管怎样,刘女士的行李箱是“凶器”,必须负责;刘女士则觉得自己冤,明明是老人自己逆行,凭啥让她背锅。 闹到法院后,法官调看了进站口的监控。画面里,王大妈转身时逆着人流,脚步踉跄,而刘女士的行李箱规规矩矩在自己行进路线内,她正低头看手机,根本没留意身后。 法官分析:刘女士有没有故意绊人?没有。她的行李箱是否摆放不当?也没有。反倒是王大妈,车站明确有“按序进站,禁止逆行”的提示,他逆行本身就违反了秩序,这才导致意外。 再看因果关系,要是王大妈不逆行,会被绊倒吗?大概率不会。刘女士的行李箱是静止在正常通道内的,是王大妈主动进入了不该走的区域。 就像在马路上,你正常开车,突然有人闯红灯撞上来,总不能全怪司机吧?法院最终判刘女士无责,王磊的索赔被驳回。 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说:“逆行本来就不对,自己不守规矩,还让别人赔钱,哪有这道理?” 也有人回忆起类似案例:去年上海地铁站,有人逆行撞翻婴儿车,最后法院也没让孕妇赔,因为逆行方自己违规。法律讲究“过错责任”,不是“谁受伤谁有理”。 回到案件本身,车站是公共场所,秩序就是“安全绳”。逆行不仅给自己添乱,还可能连累别人。王大妈的遭遇让人痛心,但法律得明辨是非:不能因为一方受伤,就不分青红皂白让另一方买单。要是这次判刘女士赔,等于鼓励“逆行免责”,以后公共场所还怎么守秩序? 法院的判决,其实是在给社会划“红线”:守规矩的人,不该为不守规矩者的意外担责。这不是冷漠,而是让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像过马路闯红灯,出了事不能全赖司机,公共场所的安全,需要每个人都“守好自己的道”。 现在,王磊还在上诉,但法律的天平已经给出答案。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在人多的地方,别图方便逆行,因为意外可能就在转身的瞬间。而当意外发生时,法律会公正评判——谁的错,谁来担,绝不搞“谁死谁有理”。 你觉得这判决合理吗?要是你在现场,会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看看大家的想法是否和法律站在同一阵线。 (案例来源:海报新闻)
吵翻了!上海,地铁上83岁老人强拽年轻人,要求其让座,年轻人:“你这样的大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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