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至今无法确定夏朝的存在,王国维是罪魁祸首!他提出来的二重证据法,让今天的考古工作者受到严重束缚! 所谓的二重证据法,指的是将“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相互印证,以考证古史。 所谓地下之新材料,就是考古发掘。所谓纸上之材料就是跟文物年代相对应的文字记载。而提出这种证明方法,绝对是自废武功,自毁长城!因为存在着巨大的逻辑漏洞。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文化都会变成“地下之新材料”。文物埋藏于地下无非有三种原因。一是居住地弃用,被风沙掩埋,就像精绝古城;二是基于各种原因有意埋藏,就像三星堆;三是殉葬陪葬,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这里举一个长沙子弹库帛书。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不埋入地下的例子,比如木器铁器丝绸作为生活用品,一般是用旧用坏,然后抛弃,并且消失在空气之中。不埋藏的物品远远多于埋藏的物品。而这些物品是不能变成地下之新材料的,我们是不是就该否认它们曾经存在过?是不是就该否认跟他们有关的文化? 而且就算埋藏了,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今天的我们不能挖出来。一是地面本身的变动,让很多物品损坏了,氧化了,腐朽成泥了,或者埋得更深了。二是随着水土的流失,一些我如果难免随着长江黄河流入大海,海底捞针式的考古对今天来说还是个难题。三是自古以来就有盗墓贼,大量埋入地下的新材料已经被挖掘了,已经被卖出了,最终命运或者是损坏无可挖掘,或者是二次埋葬,还有可能挖掘,或者流出国外。第4点非常关键,我们并没有,也不可能挖遍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所以有太多太多的古人用品最终无法成为能被我们所用的地下之新材料。 另外,也不是所有地下之新材料都有文字记载。这里还以三星堆为例,我们从山海经中找到部分文字记载,比如扶桑对应2号神树,凤凰对应青铜神鸡,夏后启在大乐之野跳舞对应青铜大立人等,但是三星堆还有更多更多让人迷惑不解的文物,没有找到任何相对应的记载。难道因为没有文字记载相对照,我们就不承认这些三星堆文物的真实性吗? 有文字记载的东西,也不一定都能从地下发掘出来。一部《史记》,写到过的东西无以计数,但能够与“地下之新材料”相印证的寥寥无几,我们是不是就不该相信史记的真实性?禹之九鼎的下落,至今是个谜题。传国玉玺被多种历史提到,但至今尚未出土。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例子。 而且文字记载本身就是很脆弱的。比如《穆天子传》,如果不是当时的西晋政府重视文化,因此派人整理那些竹简,可能就被农民当作柴烧了。从古至今有多少竹简木简,绢书帛书,甲骨文碑文铭文,尤其是纸上文字,消失于人们的生活之中,我们无法估算,但是肯定比流传到今天的更多。当然还有主动毁灭的,比如秦始皇焚书,古本《竹书纪年》的消失,《四库全书》编纂过程中的焚毁,等等等等。 最后还有一点,哪怕是地下之新材料跟文字材料能够互相对应的,也还有不可证实之处。比如前文提到的山海经部分文字跟三星堆文物相对应,但是今天的我们根本理解不了扶桑的神奇作用,根本无法相信夏启能派三个妃子从天上取下来音乐,所以无法当做历史。 这些逻辑漏洞足以证明所谓二重证据法的荒谬!有的人能够把《圣》经当历史,虽然完全没有考古学支撑,我们又何必作茧自缚,一定要去寻找跟文字相对应的“地下之新材料”呢?有了《史记》3000多字的《夏本纪》,有了《山海经》3000多字的海内经,以及其他一些文献涉及到夏朝的记载,难道还不够证明夏朝是真实存在过吗? 学术需要严谨,但这种严谨不是自设壁垒;相反,我们需要为自己拓宽通道,才是科学的态度。
对“西方伪史”的拥趸者,其实只需要告诉他四个字,就能直接让其闭嘴,根本反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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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
他有什么问题?不恰当的比喻,古代定罪也要三重证据,人证,物证,口供。考古不可能存在人证了。你看现在就有人天马行空写地摊史,跟其它史料记载都印证不了,主观臆断就认为自己是权威。
无为
他这套东西不过是想成为中国人考古历史上的桎梏,但西方蛮夷根本就不吃这一套,却想让我们吃。
用户16xxx50
为什么非要听他的,走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