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太离谱了!”湖北,男子与女子到宾馆,完事之后,男子以女子不专业为由,不仅拒绝付款,还让女子倒贴5000元作为赔偿。女子不同意,男子就拿出辣椒水喷雾威胁。女子妥协,男子又强迫女子了一次。女子报警后,男子称女子是诈骗,公安机关查明真相将男子移交至检方,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胡某和陈某是在一个灰色交友平台上认识的。
两人私下通过聊天达成了所谓的“交易”协议,约定金额是数百元。
这类平台上的交易本就游走在法律和道德的边缘,而彼此之间的信任基础,更是脆弱得不堪一击。
当天晚上,陈某按照胡某发来的地址,按时赶到了位于市区某快捷宾馆的房间。
她简单整理了一下仪容后,敲开了房门。胡某早已等候在房中,一见面便态度冷淡,语气略显急躁,但陈某并未多想,想着按约完成后拿到酬劳就离开。
约定的“服务”结束后,陈某拿出手机开口索要约定的费用。
可胡某的态度突然大变。他冷笑一声,把身体往床上一靠,嘴里开始嘀咕:“你这服务也太差了吧?一点也不值这个价。”
陈某愣了一下,以为他只是找借口压价,耐着性子解释:“咱们不是提前说好了的吗?你要觉得不满意,以后别联系就是。”
可胡某却眼神一变,声音也陡然提高了八度:“我不但不会给你钱,你还得赔我5000块钱!你耽误我时间”
陈某瞬间意识到不对,身体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试图安抚:“你冷静点,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
胡某却从床头柜上拎起自己的包,拉开拉链,掏出一瓶辣椒水喷雾,故意在陈某面前晃了晃。那瓶红色罐身在昏黄的灯光下格外刺眼,带着一种无法忽视的威胁感。
此刻的陈某彻底慌了,房间门紧闭,自己孤身一人,手机在包里,身边没有任何人能求助。
陈某最终还是屈服了,颤抖着打开手机,转账5000元给胡某。
事情还没完。就在陈某以为能脱身准备离开时,胡某再次拦住她,用恶劣的态度强迫她再次发生关系,之后才放她走。
陈某忍受着巨大的耻辱和心理创伤,逃离宾馆后,强忍眼泪,直接前往附近派出所报案。她的声音颤抖,但叙述清晰,向接警民警讲述了自己所遭遇的威胁、恐吓和被迫转账的全过程。警方高度重视这一案件,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在陈某提供的聊天截图、交易转账记录以及胡某的个人信息等基础线索的帮助下,公安机关迅速锁定了嫌疑人胡某的身份,并于次日将其依法传唤到案。
面对审讯,胡某起初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还试图扭转局势,编造谎言声称自己才是受害者。
他辩称陈某是“敲诈他钱的骗子”,自己出示辣椒水只是为了“自保”,反而指控陈某试图对他实施敲诈。
但这一套说辞,很快在确凿证据面前不攻自破。办案民警调取了涉事宾馆的完整监控录像,从陈某进入房间到离开时神色慌张的画面一览无余,视频中甚至清晰拍到了胡某离开房间前鬼鬼祟祟藏匿物品的动作。
此外,技术人员还成功恢复了两人通过平台及手机的全部聊天记录,其中明确显示胡某事前提出了“交易”要求,并明确约定了价格,而事后却利用辣椒水进行威胁并索要转账的全过程。
更为震惊的是,随着案件深入,警方发现胡某并非初犯。他此前就有多次涉嫌利用类似手法骗取女性钱财的记录,只是由于受害人出于羞耻或恐惧未敢报警,胡某才屡屡得手、变本加厉。
最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了案件的证据链条、胡某的行为动机与实施手段,以及他到案后始终拒不认罪、毫无悔意的恶劣态度,认为其主观恶性深、手段卑劣,且已形成多次作案的惯性模式,社会危害性极大。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定胡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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