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杜女士和同事出差住电竞酒店,洗澡时浴室玻璃自爆,她用手挡致手部三处缝针,两周后手仍不能动。杜女士要求酒店赔3个月误工费等至少15万,酒店觉得金额过高。酒店老板一直未露面,店长态度好却不处理事。杜女士曝光给媒体,双方沟通无果,她打算回上海,等2个半月后做伤残鉴定再协商。 据2025年5月23日1818黄金眼报道,宁波的杜女士最近和同事一起到宁波出差,为了出行方便,就入住了当地一家颇有名气的电竞酒店。 当天晚上十点多,忙碌了一天的杜女士打算洗个热水澡放松放松。她走进浴室,刚打开花洒,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浴室的玻璃门毫无征兆地自爆了! 杜女士吓得本能地用手去挡脸,可那锋利的玻璃碎片还是无情地划向了她的手部。瞬间,血流不止,杜女士疼得直咧嘴。 她强忍着剧痛,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就赶紧去了附近的医院。 医生检查后发现,她的手腕筋膜、韧带都受了伤,有三处伤口需要缝针,其中有一处伤口深得都能看到骨头了。杜女士看着自己受伤的手,心里又害怕又委屈。 在医院治疗了两周后,杜女士的手还是不能正常活动。 她满心期待着酒店能给她一个合理的说法和赔偿,可酒店老板一直都没露面,只有店长出面跟她沟通。 店长态度倒是挺好,一个劲地道歉,可就是一直不提怎么处理这件事,这让杜女士心里很窝火。 杜女士实在没办法,就把自己的遭遇曝光给了媒体。 她跟媒体说,这两个星期她只能在别的酒店养伤,光医疗费就花了5000多块钱。 医生建议她休息3个月,她觉得自己因为这次意外,工作也耽误了,后续可能还会有其他的影响,所以要求酒店赔偿她3个月的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加起来至少15万。 可酒店店长一听这个金额,就觉得太高了。他跟杜女士说,让她去起诉酒店,法院怎么判他们就怎么赔。 杜女士不同意,她觉得自己手上的伤以后可能会留疤,这会影响她的生活和工作,她要求酒店定期带她去做疤痕修复。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谈着谈着就谈崩了。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本案中,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是其法定义务。 浴室玻璃自爆导致杜女士受伤,若酒店不能证明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定期对玻璃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玻璃符合安全标准等。 那么酒店就存在过错,应当对杜女士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杜女士主张的赔偿项目,医疗费部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杜女士因玻璃自爆受伤在医院治疗花费的5000多元医疗费,属于合理费用,酒店应当予以赔偿。 误工费方面,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属于赔偿范围。 医生建议杜女士休息3个月,在此期间她无法正常工作,必然会产生误工损失。 杜女士有权要求酒店赔偿这3个月的误工费,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收入情况以及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数额。 精神损失费,虽然《民法典》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有相关规定,但需要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 杜女士手部受伤且可能留疤,这对她的心理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但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费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受伤的严重程度、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杜女士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那么她主张精神损失费获得支持的可能性会更大。 关于杜女士要求酒店定期带她去做疤痕修复,这属于后续治疗费用的范畴。 如果能够证明疤痕修复是必要的后续治疗,且与此次玻璃自爆受伤存在因果关系,那么酒店也应当承担这部分费用。 酒店店长提出让杜女士去起诉,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 因为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一种有效的办法。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杜女士的各项损失进行认定和计算,从而确定酒店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然而,酒店在此事件中一直未积极处理,老板也未露面,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酒店应当积极与杜女士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而不是一味地拖延。 综上所述,酒店应当对杜女士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确定。 双方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纠纷,而不是陷入僵持状态。最终,若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杜女士看着自己受伤的手,又气又无奈。她打算先回上海,等2个半月后做了伤残鉴定,再跟酒店好好协商赔偿的事。 她希望酒店能正视这次意外,给她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直拖着不处理。 这事,也给酒店行业提了个醒,一定要做好安全检查,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不然出了事,可就不好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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