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账怎么就成犯罪呢?”湖南娄底,老谢为了要账,就把85岁的老母亲送到“老赖”家

重瓦下庆 2025-05-23 15:34:52

"要账怎么就成犯罪呢?”湖南娄底,老谢为了要账,就把85岁的老母亲送到“老赖”家,居住长达8个月,后房主报警,老谢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但从内心里依然不服。(来源: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老刘欠老谢一些钱,虽然金额不是特别多,但那也是老谢辛苦挣来的,因此,老谢多次和老刘讨要,但老刘就是拒绝归还,和借钱时的态度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老谢说,老刘和他借钱时,说的非常好,承诺到期一定分毫不差归还,但借款到期后,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了。

老谢也知道要钱应该去法院起诉,但老谢明白去法院起诉耗时间不说,即使胜诉了,执行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因此,老谢再次和老刘索要未果后,就找到一个换锁师傅,将老刘的门锁换了,并把85岁的老母亲接过来一起居住。

老刘看着自己家里住着85岁的老人,也无可奈何,选择报警,民警多次劝解老谢,但老谢表示除非老刘还钱,否则就不离开。

民警也没有办法,让老刘和老谢友好协商,老刘面对老谢的做法,仍然不还钱,但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和家人搬了出去。

期间,老刘的儿子让老谢搬出去,表示房子卖了就给老谢还钱,让老谢监督卖房,但老谢不同意。

8个月后,老谢和母亲仍然住在老刘的房子里,老刘再次选择报警。

民警经过调查后,以老谢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也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老谢未经老刘允许,擅自更换老刘的门锁,在老刘家居住长达8个月,已经涉嫌犯罪。

老谢则辩解:首先,他没有非法侵入老刘家的故意,他待在老刘家的目的是为了和老刘要账;第二、老刘的儿子同意他监管房屋,他待在老刘家也便于监督房屋,防止老刘偷偷出售而不归还。

但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该案老谢虽然出发点是为了要账,但在老刘家居住长达8个月,其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不过鉴于老谢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经构成自首,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另外,本案老谢讨要的是合法债务,事出有因,而老刘不按期归还欠款,自身存在过错,因此从轻判决老谢有期徒刑7个月。

虽然法院认为他们是从轻判决,但老谢内心仍然不服,认为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老谢的行为构成自力救济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私立救济需要具备四个条件:第一、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第二、情况紧迫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第三、如果不采取私力救济,权益受损难以弥补;第四、行为人私力救济后应当立即联系政府部门。

具体到本案,正如法院判决,老谢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甚至申请去仲裁,但却在老刘家居住长达8个多月,且不听从民警劝解,其行为完全不符合私力救济的法律规定。

实际上,老谢完全可以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老刘仍然不归还,法院就可以对老刘司法拘留,并将其列为“老赖”,如果老刘被拘留后还是不还,其行为就涉嫌拒执罪,老谢可以要求法院将案件移交到公安机关,到时候老刘就不得不还,否则就要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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