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点外卖经常被偷,10次能被偷8次,恼羞成怒之下直接点了三个变态辣蛋挞,给商家备注:“请辣死我!”外卖再次被偷,直接给邻居家5岁小孩辣到住院,孩子的父亲威胁男子索要赔偿!
有网友表示:
偷东西的还有理了,人家买来自己吃的不光要驳回,还要让孩子家长赔偿偷拿走的外卖!新账旧账一起算。
这么小的孩子就偷东西,家长还好意思告失主,不能因为你家孩子小拿别人的东西就不是偷
周先生还是年轻了点,我就一口咬定我自己想尝变态辣的蛋挞。不是报复行为。怎么打官司对方都赢不了,对方还要为偷外卖行为承担精神损失费和外卖费用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