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孤老去世留下房产邻居要求分一半# 有扶养,才说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许老太太被认定为孤老,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若健在则有法定继承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由于一开始无法确定其弟弟是否健在及能否参与继承,使得遗产分配存在不确定性。
的确,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给适当遗产。但沈女士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许老太太有长期、稳定的扶养行为,不符合 “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条件;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明确承担生养死葬义务,所以法院未支持其继承请求。而侄子徐先生有多位证人及照片、付款凭证等证据,能证明其多年照顾老人,属于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因此获得了房屋继承权。#律师说法##热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