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和两个同学合伙开了个网吧,总共投了65万进去。 刚开始生意还不错,结

若烟聊趣事文化 2025-05-20 15:45:18

重庆一男子和两个同学合伙开了个网吧,总共投了65万进去。 刚开始生意还不错,结果没想到那个当法人的合伙人突然说生意不好,直接以21万的价格把网吧转给别人了。 另外两个人不干了,想找他谈谈,结果那人根本不搭理。 张先生和戴先生看到那份转让协议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平时关系挺铁的同学陶先生居然会这么干。 他们俩虽然不是法人,但也各自投了30%的钱,为了这个网吧也没少出力。 一开始是陶先生找上他们,说有个好项目,只要投钱就能赚。 他们平时就和陶先生玩得好,没事就一起喝喝酒、钓钓鱼。 而且陶先生以前也搞过不少赚钱的路子,所以他们对他挺信任的。 陶先生就跟他们说可以开个网吧,别看这行现在不太火,其实还是能挣钱的,只要环境搞好点,肯定有人来。 三人一合计,觉得这事靠谱,就开始张罗起来。 陶先生出的钱最多,占40%,张先生和戴先生各出30%,总共凑了65万,挑了个好地方,买了新设备,网吧就这么开起来了。 果然像陶先生说的那样,生意挺好,来的人不少,张先生和戴先生心里也挺高兴。 可没过多久,陶先生却跟他们说网吧不挣钱。 他们一听有点懵,但因为陶先生负责经营,又是法人,他们也不太好说什么。 再加上网吧确实算是老行业了,前景谁也说不准,他们也就信了。 既然陶先生说要转手,他们也就同意了,只希望价格别太低。 结果等到5月12号,他们才知道陶先生居然以21万的价格就把网吧给卖了。 这价差得太多了,他们心理预期是50万左右。 关键是陶先生根本没跟他们商量,直接就签了协议。 他们这才反应过来,可能被坑了。 他们怀疑陶先生是不是想独吞这个网吧,然后低价转给自己人。 于是他们去找陶先生问清楚,但对方压根不回应。 没办法,他们只能请调解员帮忙协调,但陶先生还是躲着不见人。 从法律上看,三个人是合伙关系,各自都有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应该按约定履行义务,也要讲诚信。 如果合伙时明确分工,陶先生只负责经营,那其他事他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再者,转让网吧这种大事,应该是三个合伙人达成一致才行。 陶先生擅自做主,属于违约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违约的一方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赔偿损失之类的。 最关键的是,网吧是三个人共同所有,单方面低价转让不代表另外两人的意思。 根据相关法律,只有在各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才有效。 张先生和戴先生并不认可21万的价格,所以这次转让其实是无效的。 现在张先生和戴先生也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希望讨回公道。 至于陶先生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外人也不好说。 但朋友之间合伙做生意,最怕的就是这种不讲信用的事,不仅伤感情,还容易闹上法庭。 (来源:重庆天天630-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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