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过头了!38岁女子和男友恋爱8年,期间男友对她呵护备至,并且连续求婚8次,想和

时光角落的织影师 2025-05-20 14:50:07

作过头了!38岁女子和男友恋爱8年,期间男友对她呵护备至,并且连续求婚8次,想和她携手一生,谁知,8次求婚女孩都没答应。不久后,女子就收到了男友结婚的请柬,新娘却不是她。女子瞬间懵了,她崩溃大哭,表示:本想凑够9次,寓意长长久久,万万没想到,求了8次他就不求了。网友表示:就怕你凑够9次,还想要十全十美! 5月17日,据河南公共频道报道,38岁女子小陈抱着手机崩溃大哭,竟是什么让她如此伤心呢? 她收到了一份结婚请柬,点开的那一刻,心瞬间碎了。 照片上穿西装的男子她再熟悉不过,那是她谈了8年的男友,可旁边穿着洁白婚纱,挽着他胳膊的女孩却不是她。 八年美好的过往突然在小陈脑子里炸开,她放声大哭,撕心裂肺。 小陈的男友是一名大学老师,不但工作体面,对小陈特别更是好的没话说,大小节日,鲜花礼物从未断过,在别人眼里,他们两个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在男朋友心里,小陈就是他认定要执子之手,白头偕老的人,所以8年的爱情长跑里,他无微不至的付出。 为了尽早将小陈娶进门,男友8次向她求婚,每一次都是精心准备。 刚开始,小陈拒绝了,男友以为她觉得年龄小,有些害羞,便没有多想,准备再等两年。 可是,一连求婚8次,小陈都没有答应。 这一次次的拒绝,将男友的满心欢喜和一腔热血慢慢的消磨,男友不得不怀疑,小陈根本就不爱自己,也压根没想着要和他结婚。 人生苦短,一个人能有多少个8年,而且是最青春洋溢,最宝贵的8年,既然郎有情,你却无意,那就不用浪费彼此的感情和时间了。 所以,男友转头和别的女孩子相亲,并准备领证结婚。 这下,小陈彻底崩溃了,她表示,虽然之前的8次求婚自己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明确拒绝。 男友应该继续等她,为什么转头找了别人。她想不通,8次都坚持过来了,为什么不再坚持最后一次。 那既然小陈这么难过,为什么当初男友8次求婚她都不答应呢? 小陈坦言,原本她是想凑够9次,寓意长长久久,而且男友的工作刚起步,想等有起色之后再结婚。 万万没想到,这一下给玩脱了,把这么好的男友给错过了。 不得不说,这小陈太作了。刘备尚且三顾茅庐,诸葛亮七擒孟获,8次却都打动不了你。 你想凑9次,万一凑够9次,你又想凑个十全十美,男孩凭什么要一直原地等你。 男友的能八年求八次婚,已经足够爱你了,要换别人早掀桌子走人了。 人家男孩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凭什么次次拿热脸贴冷屁股?还想凑够九次,咋不凑够九十九次呢,这不摆明了把人当备胎吗? 感情就像煮饺子,火候到了就得捞,老在水里咕嘟着,迟早得烂成片汤。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小陈的男友在8年间持续求婚,但都遭到小陈的拒绝,即使这样,男友还是始终尊重小陈的意愿,做到了对结婚自由中自愿原则的遵守。 但是,男方8次求婚已远超社会平均期待值,多次求婚未果后,他选择终止恋爱关系并与他人结婚,这是他婚姻自由的权利。 小陈希望凑满9次求婚获得长长久久的寓意,这是她的个人情感期待,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友和别人结婚也是他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男友在求婚过程中向小陈赠送了贵重财物,且明确以结婚为条件,则这样的赠与行为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因为双方最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友有权要求小陈返还恋爱期间的大额赠与财物。 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恋爱期间的日常小额礼物或消费,一般会被视为恋爱期间的正常往来,是无法要求返还的。 《民法典》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恋爱关系本质上是基于自愿和平等的情感交流,法律不强制要求一方对另一方承担婚姻义务。 男友8次求婚被拒后选择与他人结婚,看得出来,男友肯定是对这段感情心灰意冷,这才选择放弃。 小陈认为男友应继续等待其凑够9次求婚,但这终究只是道德层面的要求,而非法律义务。法律无法强制他人维持恋爱关系或满足特定情感需求。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男友前进了99步,小陈还不舍得迈出一步,最后只能是白白错过这段感情,空留一身遗憾。 (信源:河南公共频道 202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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