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平的房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姐夫走了,留下大姐和孩子,房子显得空落落的。想卖掉换个小点的,结果娘家人来了。 婆婆和大姑姐一张口就要一半房款。理由?儿子贡献了心血,女儿要赡养老人。合着这房子是她们家的遗产? 这房子是大姐和姐夫一起买的,全款!凭什么分一半给别人?这又不是遗产继承,哪来的道理? 就算按继承算,也该是大姐和孩子继承。婆婆和大姑姐有什么资格来分?她们想住,可以,自己掏钱买。 大姐现在是懵的,不知道怎么办。其实很简单,不卖!或者,卖了钱,一分不给! 凭本事挣的钱,凭什么分给别人?天底下哪有这种道理。 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算计的地方。
我大姐夫去世了,他家的房子260平,留下我姐自己住有点空荡荡的,所以她想把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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