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冤了!大妈在人行道上突然转身撞上正常行走的男子,不慎摔倒在地,导致右股骨创伤性骨折。大妈竟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18万余元,大妈:谁让你在我后面的! 这天,年近六旬的刘大妈(化名)想到家里的生活用品需要买了,便独自出门,准备去超市购买。 结果在马路人行道上走了一会儿,刘大妈突然想起家里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忙完,而且耽误不得。刘大妈越想越急,转身就打算往家赶。 当时人行道上的人比较多,刘大妈转身时没有观察后方的人,因此她急停转身后,径直撞上了后方的王林(化名)。 后方的王林被吓了一跳,身体晃了几下才稳住了身体。但是年近六旬的刘大妈就没那么好运了,因为年纪大了,刘大妈撞上王林后摔倒在地,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之后,刘大妈被送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刘大妈右股骨创伤性骨折,鉴定为10级伤残。刘大妈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总共花费了近18万元。 出院后,想着花了那么多钱,刘大妈越想越不甘心。刘大妈认为虽然摔倒受伤有自己的责任,但是如果当时王林不在她后面,或者看到她转身后,王林能及时躲开,自己也不会摔倒受伤。 刘大妈认为自己受伤,在她身后的王林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于是一气之下将王林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18.8万元。 收到法院传票后,王林觉得自己真是太冤了,自己正常在人行道上走,明明是刘大妈没有观察路况,突然转身撞上他的,自己还没要求对方赔偿,刘大妈竟然让她赔偿,真是太不合理了。 法院判决出来后,王林更是无语了,真是天降横祸!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刘大妈突然转身,没有尽到观察的责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但是王林也有过错。王林没有与刘大妈保持安全距离,是造成刘大妈摔倒的次要原因。 最终,法院判决王林赔偿刘大妈7万元。 对此,网友纷纷为王林喊冤,“头一次听说走路还要保持安全距离!”“如果菜市场人挤人,怎么保持安全距离?” 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超市监控下令人惊讶奇葩一幕一大妈和大爷俩人逛超市,大妈来到花生米旁,拿起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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