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驾车经过某人行横道时,前方“鬼探头”窜出一辆电动车,男子未能及时刹车

重瓦下庆 2025-05-17 07:07:29

江苏,一男子驾车经过某人行横道时,前方“鬼探头”窜出一辆电动车,男子未能及时刹车导致电动车上的女子被撞受伤。后交警认定男子承担主要责任,女子以及路边停放的4辆车承担次要责任。之后,女子向男子以及4名车主索赔,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女子便将男子等5人告上了法院。

据江苏高院于5月14日报道,男子李某在事发当天驾驶自己的小轿车出去买菜。可是在经过菜市场门口的人行横道时,一辆电动车突然从两辆停在路边的车中间蹿了出来。

李某当时的车速虽然没有超,但也是很快的,所以没来得及反应,就直接将骑电动车的周某给撞飞了出去,致其受伤严重。后经鉴定为7级伤残。

后周某被紧急送医抢救,而交警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路边有4辆车存在违停行为。

李某也立即为自己辩解,称自己并不是故意要撞周某,是路边的车遮挡了视线,导致没有第一时间发现。

不过,交警还是认定李某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周某在斑马线上骑电动车也存在过错,所以与4位违停在路边的车主承担次要责任。

后交警队为几方人员进行调解,可大家对周某提出的赔偿金额始终无法统一意见。最终,周某无奈将李某等人告上法院索要赔偿。

那李某等人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首先,涉事路段由于有菜市场,所以路边是严禁停车的,而且也竖了牌子。

因此,这4辆在路边停放的车辆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由此可见,这4为车主将面临2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不仅如此,由于这起交通事故也是因为这4辆车停放在路边,导致李某没能及时看到准备过马路的周某,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4位车主的确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其次,周某在人行横道上骑电动车,该行为的确是违法的。

其实至今为止,还有不少人是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的,但并不是说交警没查处,该行为就是正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如果周某当时是推着电动车过马路,那李某就能及时发现,也就能及时避免这起交通事故。

因此,周某自身其实也存在过错。

最后,李某的行为就不用多说了,在开车靠近人行横道时,需要减速慢行,这是作为司机都知道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因此,虽然周某是鬼探头出来被撞,其自身具有一定过错,但李某在人行横道前不减速,过错程度更大。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由李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60%的责任,周某以及4位违停车主分别承担8%的责任。不过,由于李某等车主都有保险,所以保险公司最终赔偿了周某70余万元。

对此本案,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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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牛大力

牛大力

1
2025-05-17 08:49

违停可以按违停罚款,和事故有屁毛关系

重瓦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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