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旬老人酒后垂钓溺水身亡,法院判塘主赔死者家属11万,塘主感到委屈! 这起案件是近日经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提供饮酒致人死亡的典型案例,事件发生在2023年10月,纪某邀请王大爷等好友们来自家的果园聚会,几人酒过三巡吃饱喝完后,年过70旬的王大爷没和其他老友做着聊天,而是酒后独自拿着鱼竿去果园鱼塘钓鱼玩,王大爷钓鱼期间不怎么就把鱼竿掉进水里,喝了酒的王大爷可能没有意识到危险,于是就下喝去捞鱼竿,然而不幸的是溺水身亡,之后王大爷家属直接把纪某和其老婆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死亡赔偿金等57万余元。 鱼塘主纪某一方看到死者家属把自己给告上法庭感到很委屈,认为自己好心好意叫死者王某来家里做客,自己不但搭上了酒菜,而且也不是收了王某的钓鱼费用,还是王某自己去钓的鱼,认为王某溺水身亡和自己没有太大责任,于是不服就与王某家属打了起官司,双方经过几番对簿公堂后,法院判塘主纪某赔偿死者家属11万元的理由是;作为组织者,放任王大爷独自去钓鱼,而物业物业也没有对鱼塘进行过审批,也没有建立警示牌,更没有配备合理的救援设施和专业救援人员,所以也被认定存在过错。 此案件也提醒了大家,不论你是出于友情请别人喝酒,还是好心把车借给别人用,如果从道德上来说真的没毛病,可从法律角度上讲都和你产生了一定关系,这也是有时道德与法律会碰撞出相悖的原因,虽然纪感到挺冤的,可法不容情啊!
2020年,江苏盐城,一女子与相亲对象见面,一口气点了快7000元的菜,男子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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